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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段式左轉」機車騎士籲取消「還路權」

不要跟覺青講法
覺青就是平時嗆警察
遇上麻煩再靠 警察北北快來保護我
tansywen wrote:


如果今天交通法規...(恕刪)



問的好!
那馬路會變以下這樣。



我真的不敢想全面取消會變怎樣,我會不會去守惡法?(全面取消是惡法)
但待轉是車太多所制定的規定,
相同的條件下不會變成不合法的規定。


想好久答不出來,只能回答機車太多太方便。台灣太自由反到政府更該好好的規範。


上圖沒喇叭聲就是素養好。若加上拉吧聲
就倒退20年。
chenann wrote:
問的好!那馬路會變...(恕刪)


車太多可以用多時向紅綠燈做分向分流好嗎
非常的簡單

橘子紅了 wrote:
車太多可以用多時向...(恕刪)

多時向號誌會等更久!

a901922001 wrote:
危險的是

內車道右轉

外車道左轉

不打方向燈...(恕刪)


還完路權

民眾一樣

內車道右轉

外車道左轉

不打方向燈

那麼知道癥結點在哪了嗎?修法後就此結案了嗎?

台灣交通改善路還長,事有輕重緩急,還路權絕不是當務之急!
因為實質路權受惠者不是絕大部分用路人時,那麼代表現有交通基礎結構的不穩固!
a901922001 wrote:
連警方都是這種態度.
跨車道左右轉
汽機車都會
為何只針對機車
..(恕刪)

路權沒有絕對, 道路沒有"平權"這件事 沒有天賦路權!

我們可以質疑為何有紅綠燈嗎???? 十字路口四方一起通行不是平權嗎?

車輛製造出來時就不一樣, 不可能平等
"讓" 就是基於路權 Vorfahrtsregeln , Priority (Right of Way)
當路口標誌顯示兩段左轉, 此時法律分配"機車"待轉! 此時機車沒有左轉路權!必須讓!
機車不是不能左轉! 只是必須兩段式左轉 !
(並不是剝奪 左轉 的權利及義務)
以路權來解釋, 在一定時空下, 路權只能歸屬於一方
路權是相對的,道路是公用的,不是只有你一車! 有使用道路的權利,還必須遵重"別人的路權"(義務).
沒有路權就要讓道 !

經典的囚徒困境
"左轉路權", 個體得到利益的理性選擇, 和整體車流的理性利益選擇,是不一致的

車輛密度, 是相互影響的.
如果, 所有用路人都能讓道, 劃分不同車道 , 這樣機車和汽車都能達到最佳車速
這是"合作"

但是,正常"理性"的駕駛人並不會這樣想,都只從各自的利益角度出發,自認機車直接左轉, 可以讓自己達到最快的車速,依據各自的"理性"而選擇車道 ,而並不會考慮 "整體"或較慢一點,卻可以讓所有車都達到均速之行車方法。

基於人性 ,沒有路權觀念 .?? 對於"機車左轉" 最後的結果, 是蠻悲觀的.
tansywen wrote:
會守交通規則的人就像你,要你照規定直接左轉一樣辦得到,
想想看如果是你騎車,已經騎在內側準備左轉,有需要因為強制兩段轉而要從內側切到外側,然後去待轉區待轉,這樣到底對你是安全還是危險呢?...(恕刪)

我哪有繞圈圈?現在規定要待轉就有人不守法了(可以罰),如果廢除待轉或不強制,以台灣人的個性還有誰要待轉?全部給你外側直接左轉好嗎?而且還無法開罰喔!懂嗎?
要像汽車一樣左轉相信你我都辦得到,但是還有很多人不行啊(例如載小孩的婆婆媽媽、搖搖晃晃的叔叔伯伯、危危顫顫的阿公阿嬤,甚至是剛考到駕照沒多久騎的膽戰心驚的年輕妹妹...等等太多了)!不能不考慮那些人阿,就像一個班級老師總不能依前10名學生的學習進度在教學而不管成績後段的同學吧?
再來,以現在的規定,稍微大條一點的路內側通常禁行機車,所以我一定是騎中外線,要左轉時只要提早稍微靠右(不要到最右這樣會跟真正右轉的車流衝突),再順順去待轉格就好,哪有什麼問題?況且我知道騎車根本禁不起碰撞我才懶得騎那麼快在內線跟汽車拼命咧!
說實在大多數人民及政府對於機車的定位,以及機車的穩定性安全性,其實就只是適合市區短距離代步而已,你硬要說你反應力好車輛性能超強,所以什麼都要比照汽車路權,你有想過社會上其他大部分人根本不是這麼想的嗎?如果這樣那超跑的車主是不是可以要求國道速限提升至200讓他們可以好好飆?不行嘛!大部分的車輛沒有那樣的性能,大部分駕駛也只是想安穩到達目的地而非想飆車阿。
說實在騎機車已經是非常不錯的交通方式了,保養超級超級便宜、稅金無敵低、幾乎不用繳停車費、人行道騎樓隨處可停很少需要找車位、什麼樣小不拉基的巷子都進的去,是方便習慣了所以想要無限上綱更加方便嗎?想要有汽車一樣的行駛方式,簡單啊你買台車不就好了?蛤?車價貴稅金貴停車費貴找車位麻煩開在路上要隨時提防前後左右亂竄的機車很累?那你以為現在路上這麼多車的車主都不用付出這些嗎?車子會憑空掉下來給他嗎?那請問你付出了什麼?沒有,只是不斷的吵說要取消禁行機車、廢除機車道、廢除兩段轉、要上快速道路、要上國道...
給你一個折衷的辦法吧,既然你的需求已經超出小白牌了,買台二手國產黃牌,不會比你現在騎的125貴上多少,穩定性、加速性能、像汽車一樣的行駛方式(除了國道)都有了,保養跟汽車比起來便宜很多,還不用改就輕鬆海放等紅燈時旁邊一直催油門挑釁的大改8+9小屁孩,女朋友坐後座也舒服多了,不是很好嗎?何苦死守小小白牌呢?

藍山丘 wrote:
我哪有繞圈圈?現在...(恕刪)

我當然了解你的想法就是一般多數人的想法,
只是我認為路權是人權的延伸,
汽車駕駛跟機車駕駛下車來都是一樣的人,
上了車之後權益卻都不同?
台灣實施全面禁行機車後,
兩段轉變成為了副產品,
你說他是為了安全,但重機現在為了安全去待轉政府用紅單懲罰你,
本來禁行機車就是汽車專用道的別稱,
在一般道路速限相同的情況下做車種假分流,
也因此剝奪掉機車直接左轉的權利,
要的是路權的平權,沒有理由因為機車稅金低方便,
所以必須交出權益,重機一樣繳好繳滿高速公路還是上不去啊!
從頭到尾政府都跟人民說禁行機車與兩段轉是為了安全,
但當年在實施前後卻沒做過機車事故傷亡統計對比,哪來這種說法呀~~
其實要的只是路權共享道路平權,
長久以來的假車種分流事實上是獨厚汽車的一種作法。
tansywen wrote:
只是我認為路權是人權的延伸...(恕刪)

我知道很多人像你一樣相信天賦路權、道路平權,但恕我無法同意路權是人權的延伸等這些我認為很硬拗很無限上綱的論點,請您往上詳156樓所述,否則紅綠燈也不要了因為大家都有通行的權利,砂石車應該跟小客車一樣可以走雪隧和國道內車道,也不能限制重車特定時段不能上仰德大道,腳踏車電動代步車也應該要能上快速道路,因為所有駕駛人都應該平權,如此一來忽視各車種間特性差異的齊頭式平等路權根本不切實際且完全不可能順利運作。
兩段左轉也許對於像你一樣有能力跟上車流且駕駛行為及觀念正確的騎士來說沒有問題,但有很多人機車就只是代步買菜,也不敢騎快,對那種人來說兩段轉確實可以保障他們及其他人的安全,追根究底就是機車族個體間在駕駛行為、觀念、能力差距太大,兩段轉是雖不得以但不得不為的規定,而重機不論在車輛性能及篩選制度(考照較難,還要上駕訓班)都較普通白牌(會直線7秒就好,免駕訓班)來的困難,「理論上」駕駛素質會較高且一致,所以讓他們以汽車方式行駛當然沒什麼問題。
當然我知道政府在教育人民行車觀念及篩選上做的遠遠遠遠不夠好,如果要達到你們理想的交通方式,首要條件還是素質的部分要更加強(特別是針對那些三寶)。
另外你提到車種分流,其實我在別篇有提過,車種分流不是不好,在給予各運具合理的空間且盡量減少互相干擾下,車種分流非常好,汽車之所以相對機車「比較少」會有亂鑽的情形(我知道還是有,所以我說比較,不用戰這個),是因為車道的寬度根本容納不下兩台車(當然如果鑽的過去還是會有),相對的大家就習慣一台接一台,換車道要打燈,機車在某些橋樑有虛線分隔的機車道,大家也都是乖乖騎在車道內,但把機車放到一般道路上,騎哪裡好像都可以,沒有依循的原則,變成大家養成可以隨意變換車道,隨意鑽來鑽去的習慣,你把這兩種駕駛行為差距那麼大的運具混在一起,絕對是互相拖累效率變差及增加事故率,試想,你騎機車進去一群人群裡面好騎嗎?
機車族為什麼要直接左轉
就是要搶快啊
連牽上人行道停都不願意了
還想要他們在路口等???

還沒開放機車直接左轉的路段
就遇到很多次在內側待轉時,後面的機車族就從左側鑽縫超車
再不然就是在轉彎時遇到剪線的
好幾次都差點發生擦撞

機車族就是這樣想要無限擴充路權
然後出事都要汽車駕駛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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