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tstop0712 wrote:小弟第一次發文,並...(恕刪) 嚴格來說:拍攝車前方汽車未正確使用燈光屬違規,至於車速60幾公里也沒啥大問題,不同車道目的地不同也無佔用問題!時速60公里安全距離應為30米,拍攝車安全距離也不足。至於騎士插入連貫車流(兩汽車車安全距離空間),又右側超車(切回原車道低於安全距離)超車前也未跟白車保持安全距離!結案!GOOGLE MAP 看的速限!有最新的煩請可以更新上來!
badboype wrote:基本上沒什麼問題。只是我不知道重機騎士,每超一台車,就轉一次頭是什麼意思?後視鏡看不清,轉頭比較清楚? 轉頭確實比較清楚阿!!我開車,騎摩托車都會轉頭確認一下後照鏡會有死角!
我想可能是我表達的不夠好,造成這麼多人的反彈,我指的轉頭是指超車後的轉頭,而不是在我車前的搖頭,大家的反應這麼大我也是始料未及,有人認為影片不好那我就把影片下架,對我的批評我也都接受,畢竟我一開始就不想引起筆戰,各位的指教我謝謝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