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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亂象已在台灣蔓延 需要你我一起發聲遏止


A辣愛怕跑 wrote:
輕微的不要檢舉我笑...(恕刪)


我也笑了,果然來了 。
雞生蛋還要蛋生雞?沒有違規哪來的檢舉?

鬼島積非成是的護航違法惡習,沒救了!

pantrol wrote:
dwightmay0416 wrote:
國家開放的制度,被檢...(恕刪)



根本是本末倒置的文章
怎麼不去終止違規亂象?

六都一年150萬件的檢舉,通通化為打110,那對員警來說才叫疲於奔命...(恕刪)


你也很本末倒置,引言我幹嘛,算了要栽贓給我來吧…
每當檢舉成功,想到當事人收到掛號拆罰單時,那一張奇葩臉就覺得令人興奮,總覺得怎有人老是跟自己荷包過意不去,只好持續檢舉,讓生活中充滿興奮感。
seishou205 wrote:
每當檢舉成功,想到當事人收到掛號拆罰單時,那一張奇葩臉就覺得令人興奮,總覺得怎有人老是跟自己荷包過意不去,只好持續檢舉,讓生活中充滿興奮感。,想到...(恕刪)


檢舉是娛樂支持你記得po網再爽一次
可否請烏龜車不要再佔用內車道,也請檢舉達人多多留意烏龜車。
hsin540610 wrote:
可否請烏龜車不要再...(恕刪)


想檢舉要有常識,不然多看電視,烏龜車要測速器材認定,搞偷拍沒這個服務項目 。
依台灣人的騎車方式我覺得檢舉剛好而已.這樣才能讓交通慢慢地漸漸守法.跟不會因為一時方便而造成其他用路人的不方便.但是我反對檢舉有獎金.如果只是站在人人互相守規定的立場.互相檢舉求進步.但是跟有獎金而檢舉的出發點差異很多.如果因為檢舉而亂槍打鳥的造成執法人員的案件多而困擾的話.我覺得反而是值勤執法單位.太過不負責才會讓自己被動的面臨太多檢舉作業而困擾.不如努力的執法讓求一時方便的人被開單開到怕.而不敢倖存.這樣自然就沒所謂的檢舉達人的職業而搞得全民雞飛狗跳了.

bus.mister wrote:
可以取消檢舉~
但加入年記點制度,且認車也認人(抓不到駕駛視同該車主違規),讓違規駕駛或違規車輛,一年內積滿10點(如超速3次或並排停車三次或闖二次紅燈),就立刻吊銷駕照並管制一年不得再拷,且再拷前還需付費安全教育課程外,拷照難度再翻倍(原則上就是刻意讓,再拷駕駛最少再花一年以上時間考照,也就是最快要二年才有駕照),再拷後再被吊銷駕照則管制時間翻倍,記點制度主要核心價值~剔除不良駕駛!
當然違規讓人致死或重傷,一次積滿10點!
是剔除!要不然現在已經變成,不違規的駕駛反而是(怪物)!


沒有用啦

你以為沒駕照他就不能開車嗎?

違停照樣 沒死人你奈我何?

被檢舉還上網嘴檢舉人

臉皮厚到極致



強烈建議所有路段改紅線或畫格子收費

違規就罰

什麼黃線白線通通取消

根本免費停車場

違停很聰明啊

像我就傻子一個乖乖找車位
就是因為警察都裝瞎才會這麼多人檢舉, 自己擺爛別人幫忙還抱怨,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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