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eaBargnani wrote:
嚴格來說那跟我有關,因為我開車經過,違停會導致我可能需要跨越雙黃線或逆向行駛,難道我因為你違停要繞過您被檢舉,你要幫我付罰單嗎?
這就是我說的,就算與你無關,你也會把無關變成跟你有關
AndreaBargnani wrote:
我還是會繼續檢舉,因為我心胸狹窄。
AndreaBargnani wrote:
不然我幹嘛走5~10分鐘去停立體停車場? 我白癡嗎?
所以我才說這個就是以個人情緒為主的檢舉精神,為檢舉而檢舉,同樣的你也認為檢舉非做不可,不論實際成效如何,也不打算考慮其他的替代方式
總之你以"權利"的角度來辯駁,檢舉是你的自由,就算密集檢舉也是你的權利,就像奧客滿口消費者權益的嘴臉,以不違法的方式無限擴張那樣,畢竟目前法規尚無對檢舉人的管理制度,只要不觸法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完全符合你說的作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