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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


RE0921 wrote:
一群人不知道在說些什麼,只是不斷的在說有保險怎麼偉大之類的,蠻好笑的...

依民法第213條之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
次依民法第214條「應回復原狀者,如『經債權人定相當期限催告』後,逾期不為回復時,債權人得請求以金錢賠償其損害。」
均可知在侵權事件發生時,負擔回復應狀責任之人,係「加害人」,而非被害人。所以,原則上加害人才有選擇在哪裡維修的權利。

此外,民法第213條第三項固然規定「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但是這個「回復原狀之必要費用」並非均以原廠開的估價單為準,而是「回復應狀」所需的「市價」(96台上一七二號判例參照)。

因此,根據民法第213條的規定樓主可以主張「我有在哪裡修的權利」,
並且樓主只要可以舉證其他維修廠的較低報價才是「必要費用」,即得僅就此部分負損害賠償責任。




我只能說你對法律上的見解並不是那麼完整

“然回復原狀,若必由債務人為之,對被害人有時可能緩不濟急,或不能符合被害人之意願。為期合乎實際需要,並使被害人獲得更周密之保障,爰參考德國民法第二四九條後段之立法例,增設第三項,使被害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沒有甚麼加害人才有選擇在哪裡維修的權利


另外你對於保險認識更是薄弱,對保險保戶來說,保險當然偉大

因為只要無肇責,就把事情丟給保險公司處理就沒事了,讓保險公司跟你們這些”法識淵博“的人好好討論法條

保戶已經開著修好的車,去上班去玩樂,這樣還不偉大嗎?還不輕鬆嗎?

我只能說,還好我有保車體險,真的遇到事故不用跟人聊法律的事,會心情煩呀
以下是個人看法,也是小弟在業界服務的一點小小經驗,提供您參考。
實際案例與假設案例的看法:

---------------------------------------------------------------------------(分隔線)
我的問題是
今天換個角度如果對方完全肇責,車主報第三責任險由保險公司來賠償我,但是我不接保險公司電話跟車主電話,我的維修方式回原廠只做鈑烤無更換任何零件(無折舊問題)。初判表下來後我直接向保險公司來做求償所有的金額。

實際案例:我沒有保險公司,對方直接修完後保險公司開單給我,我不想買單
假設案例:我沒有保險公司,我修完在開單據給對方保險公司,對方或保險公司不想買單

保險公司會如何處理這個事件?

車禍後,不管肇責您都可以不甩對方的保險公司,可以進行任何您想要的維修,例如人家撞壞了你的左後視鏡,你卻自己進行了全車的板烤,再要求對方付費,但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會以非此次事故造成之損失拒賠,這時你要嘛接受,不接受可以申請調解或提告,但相信委員或是法官都不會同意您的請求。

但必須強調,這是使用對方的第三責任險出險,跟您的狀況,以您現在的舉例,就是自身的車體險出險狀況並不相同。

用個簡單的表可能會清楚一點。



----------------------------------------------------------------------------(分隔線)
以下是自己另一台車上個月發生的事故

對方是100全責所以我方就沒辦出險,我是有連絡對方保險公司的我說回原廠維修報價。
保險公司直接不同意說這金額不滿意要在他們配合的保修廠才能處理,由於是家裡的車家人同意回復原狀就好我就沒插手後續了。

為什麼保險公司可以主張他們不同意原廠維修的金額與維修地點?一定要在他們配合的地方才行?

保險公司可以主張,不管什麼理由,您也可以不同意。個中的理由我們就不細究,但合解是要雙方同意才行。
當然,必須說的是,若無法達成合解,一般會先調解,若調解不成透過民事訴訟。
沒有限定地點修車的問題,原廠一定是比較客觀的選擇。只是您或家人願不願意進行後面這些手續。



小弟今天不是不賠償只是對保險公司處理的方式有很大的不滿,請砲小力點
大家都知道要保險公司來賠償都有一大堆規定那個不行這個不行的,換到要賠償保險公司完全又是另一個嘴臉

最後提供小弟在實務上的經驗,車險投保不是重點,後續的理賠才是。
若您的業務人員夠專業,那麼您會省下多的精力與時間在這些事情上。
當然您有投保第三責任險,基本上保險公司的理賠就可基本的責任要協助您處理,但「切記」,並不是全部的車禍都是這樣,
例如您舉的例子,對方全責,我方零責,其實我方根本無賠償的問題,
但調解時,您就不出席了嗎?或是對方不賠時,您就不會申請調解或提告了嗎?
該做什麼該怎麼談,這些都是眉眉角角。
以上是小弟的經驗,與您分享。
當事人有保險也已經請保險公司處理,幹嘛要跟你回覆來回覆去,而且用膝蓋想也知道你是要跟他談甚麼?不就是覺得金額太高不想付這麼多。因為該付100你只想付50就說別人霸道,科科~~救不了你
PS:撞人的永遠質疑對方為什麼要去原廠維修~~真是法克,我從原廠買出來後你把它撞了,不是在原廠你還有別的地方可以把它還原到最接近原廠狀況嗎?真的心裡難受去看看老炮兒這部電影,你會舒服一些的




那天我行駛馬路,突然三寶附身,我突然左轉,後方機車來不及反應被我撞上
初步判定是我的錯誤!!! 全部責任

我的汽車去民間烤漆 3500搞定
對方摩托車其實沒有怎樣,但報價時 說要修五萬,,,(不是新車)比我四輪還貴!!! 但好險我有保險,保險全部處理,我一毛都不用付~~ 賠的錢還比我的保險費高!!


總之~~ 你管人家要去哪裡修~~ 要修多少是他的事情,人在江湖上 保險不能沒有
RE0921 wrote:
一群人不知道在說些...(恕刪)


我只能說

請你不要保險

遇到狀況

被告了

請上法庭跟法官說你的主張

恩.......如果法官願意讓你說的話

就當作善事提醒你吧

除非法官是你爹或者收你錢

否則就請你用膝蓋破皮想一想

為什麼法官會直接拿五年折舊來判案

而且還多次開記者會主張這個五年折舊的合理性

完全不在乎這個五年折舊形同懲罰沒有辦法每個月換車的老百姓

他會聽你的主張?????





xJRx wrote:
大家好,小弟在一年...(恕刪)

很明顯你不懂保險,所以你任人擺布啊。
第三人跟車體險(丙式車VS車)是兩種不同的保險。

正常很多汽車業務要有產險證照,才可以經營車險的部分,
因為車主有狀況他們也有專業可以去伸張,偏偏很多人只要便宜就好,
偏偏主管單位也不去查這些汽車銷售公司,是否業務無照營業。

肇責100%的時候沒甚麼好說,除非車況(車齡)太差,否則只要對方回原廠,
該怎麼修就怎麼修。

從頭到尾都沒看到有關報警備案與事故三聯單的提起,表示兩件你都私了!?
那你就別怪人家保險公司耍無賴跟霸道,你摸摸鼻子錢掏出來就是。
你既然是全責 就賠錢吧 廢話那麼多

espirit42 wrote:
你既然是全責 就賠...(恕刪)



還是乖乖的付錢吧XD
鬧到最後 還是一樣判決下來
最後鬧到強致執行

難看
你是全責~~看來你也沒有買保險~所以才上來討拍吧

你有想過對方的心情嗎? 好好一台車被人撞了之後再修復~那種感覺是不一樣的!

我新車剛買3個月車頭被機車對向撞過來~8個月在汽車道被白牌125從車後追撞

我完全不想聽對方說什麼鬼話~請跟我的保險公司談~

就算車修好了~心情還是不好~誰希望買一台新車被人撞了之後在修好?

心態需要做調整~敢做就敢當~敢不買保險~就要有本事承擔風險

xJRx wrote:
保險公司是完全不與...(恕刪)

...
如果對方全責 他的保險公司當然要來找你
今天是你全責
跟他有沒有保險公司無關
都是你要負責
如果有保車體險 是我我也直接出險給保險公司處理
不然我保費繳心酸的?
都全責了 就鼻子摸摸給了吧
四萬真的不算多
你這種心態 我想還是不要跟人借車吧
一點都不覺得自己有錯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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