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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子分局開警車買菜

里斯特 wrote:
整段看起來是你在硬...(恕刪)


買菜違規停車就是合法?
買菜是執行警察任務?
買菜等同救護車救人、警察追歹徒、槍擊犯一樣有急迫性?
遵守交通規則就買不到菜,只能吃剩菜剩飯?

冷靜思考一下啊!大大
你認同這樣的行為
明天你就會看到救護車,一路闖紅燈、不停的超速蛇行,停在馬路上!
你以為他是要救人,不不不,你想太多了,他是為了執行公務,
慢慢的走進去菜市場買菜而以。


★道交條例
★執行公務不受到道路違規罰則
★交通法規規定執行公務車輛僅限警車、救護/消防車、工程救險車
我看到好幾個小時候因交通違規,被警察開過罰單而積怨在胸多年的
甚至是作姦犯科被警察逮過,從此與警察誓不兩立的
看到樓主的照片,立馬就高潮了

嗯,警察真是該死!!

謝謝這些變態的魔人,讓大家見識到警察是這麼的魚肉百姓橫行鄉里
1.警察買菜
2.警車違規停放

這是兩件事情。

執行公務也不該把交通安全拋棄腦後。
保護自己也保護其他用路人。這才是正義吧。


請問各位鍵盤大大,若你是後面的用路人,你會知道他是要買菜?還是要買飲料?又不是通靈少女
可以直接解讀腦波

從"照片"只能看到,停車方式跟三寶一樣。






aoc902001 wrote:
民眾被正義魔人檢舉,警察一定開單。
警察被正義魔人檢舉,警察不開單。
你兩套標準!


民眾被正義魔人檢舉,警察一定開單...
在我認為這也是找砸!!

警察被正義魔人檢舉,警察不開單。
這我可沒說!!我也沒說警察的行為是對的!!


今天所要表達的是...
「為了檢舉而檢舉」與「重大惡性影響他人而檢舉」的差別...
這算二套標準嗎?
很難分辦嗎??
看不懂我所指的意思嗎?
可以回去再重看一次我的留言!!

(換個角度想,如果這是輛民車的話,該名民眾會爆料嗎??)


你不違規,就不用怕被檢舉...
是沒錯!但是在台灣的地理環境與交通設施不良的前提下...
能確保絕不違規嗎??




tarngwon wrote:
是沒錯!但是在台灣的地理環境與交通設施不良的前提下...
能確保絕不違規嗎??(恕刪)


能喔,我常常在本版看到有些人經常再說,他都不違規的,有些人還常常反問大家守規矩有那麼難嗎?

用打字的說自己不會違規,一點都不困難。

但是行為上卻一直在違規,違規了自己都不知道。

tarngwon wrote:
民眾被正義魔人檢舉...(恕刪)


我覺得會耶!只是不會上新聞!
被檢舉的人只會上來這討拍。
會不會被檢舉是他有沒有倒楣遇到那些以找碴為樂的魔人。

daneilking wrote:
真有趣,你光看一台...(恕刪)


有空注意一下新聞吧 更新一下再來炮 才不會糗糗的

wetty wrote:
新聞:警員穿制服開...(恕刪)


又一個自以為理性的魔人
我們鄉下這現象很怪嗎 傳統市場這樣很怪嗎 照片裡面的車子 攤位是要全抄掉了嗎
不可能嘛
不可能的話是討論各屁喔

你就承認你是針對警察就好啦
你就承認你是針對警察就好啦
你就承認你是針對警察就好啦
freeking0102 wrote:
能喔,我常常在本版看...(恕刪)

真的!
鍵盤前我也從來不會違規。
前兩天還先將車停在100公尺外的停車格內後,回來扶老太太過馬路呢!
Ypunz wrote:
如果這張照片的警車再靠邊停,甚至是停在白線外
ps:我無法確定這大台車能不能完全停到線外
這樣樓主是否就覺得可行呢?

您認為, 佔用車道停車, 是否會影響交通?
ZZammy wrote:
你TM是憤世嫉俗喔.你一輩子都沒違規???沒違規再說啦
說那麼仔細.什麼民主國家的法律、規定
理論上, 都是經由某種民意程序通過的.警察的權力, 是人民給的.請問你有給什麼????
市場其他人違規你檢舉沒拉???
全台灣人那麼多違規你檢舉沒拉???
你能不能提升你的修養阿?
不知道你在凹什麼.你媽教你這樣思考事情嗎?
"中華民國警察, 不想維護中華民國法律的尊嚴...怪我囉?" 中華民國人民這麼機蛋挑骨頭.自我感覺良好.只能怪你媽沒教好
看你貼文一整個不滿違停.違規.你是被違停撞過喔.腦子怪怪的阿
SB一個

謝謝指教
aklasse wrote:
因為我不想要急事報案,結果還要警察在外面繞圈子找停車位.....。

警車執行任務時, 可以違停啊
nokias wrote:
那個頭太大的大大
我是覺得你如果真的看不下去的話
不然,你就把紅單拿出來,換你開他紅單吧!

依現行法規
不管他是去執行買菜公務、還是去抓小偷、強盜, 這樣停車, 都沒有違規
BeckGTI wrote:
但是PO在01就是要讓大家討論評理, 又不接受別人的看法意見, 那也就很明顯沒是想吵架~

言論自由, 並不是一定要「接受」別人的看法、意見
而是「尊重」別人可以有「不同」看法、意見
ibmcheng wrote:
我想你這篇的用意是 : 警察公然違規停車,大家快來公幹他...

我一直都是說, 這警察因公買菜,佔用車道, 沒有違規
大土土1225 wrote:
以我親身的經驗來說,今天如果是民眾的車臨停,我們這邊的警察通常只是驅趕不會開單
除非你根本不甩他,讓他找不到車主。
有時候我甚至還會覺得警察應該要開單的...

台灣鄉下都是如此
Julius Caesar wrote:
好笑,版上只要有人貼罰單上來,一堆人圍攻說活該,
怎麼到了警察違規就拼命護航了?有確實的證據的話,就檢舉吧。

就沒違規, 要檢舉什麼
金乘五 wrote:
人民的公僕 人民來檢視 有圖有真像 哪裡來的一言堂? 他可以騎機車啊 佔用車道是事實 違規就該罰 不因因人而異

佔用車道是事實, 但違規不成立
alan~hsu wrote:
在這鄉下地方沒戴安全帽的可能比亂停的更多,希望大大多多拍照為國庫貢獻基金.

您, 也可以拍啊,
I.S.H wrote:
只要不要嚴重影響用路人,我不希望我急著需要警察的時候警察在找停車位或是不敢鳴笛闖紅燈

緊急任務時, 當然可以鳴笛闖紅燈
sankar wrote:
如果警察真的要像當兵一樣按表操課,保證你每天都有收不完的罰單

您...沒在台灣當過兵?
jacket wrote:
樓主辛苦了
到是記得回覆我們唷~~~

會啦
tw780624 wrote:
看起來前方機車的停車方向都是逆向唷
會不會是被開單賭爛來發公審

我又不住朴子
聰明萬用詞 wrote:
主觀認為:執行公務
客觀看來:違規停車
阻卻違法事由:依法行政之違規行為,不罰
罰則:無
執行死刑的劊子手也是拿槍殺人,為什麼他為了賺錢就可以殺人而不用被關?
憲法也說中華民國無論男女一律平等,那為什麼男生要當兵女生不用?
多思考一下,不懂就去查,不要凡事只會用二分法,那樣會讓人知道你沒什麼內涵

一直都說警車沒有違規啊
有些國家的女性, 也要服役
您看了那麼多討論, 然後認為我在玩二分法?
gogo.tang wrote:
我如果是警察,我會用心點多花幾秒鐘把車停更靠路邊,減少影響幹道的車輛流動也避免造成行車危險。畢竟是執法人員,自己應作為表率以免爭議。
警察人員如果自己嚴守交通規則一絲不苟,那開單舉發時會很有公信力喔!

您的想法很不錯
不過, 依現行法規, 警察只要能交待是執行公務(不管什麼公務), 就都可以這樣停車了
b763033 wrote:
被按一下喇叭, 就要拿球棒出來秀喉嚨音量大小
小孩在餐廳不守規矩受傷就怪服務生
開親師座談會時, 只會要求老師不能讓我小孩太苦
扯遠了, 真的扯很遠

還真扯很遠
TONY.HO wrote:
這麼不爽警察 ?? 那發生交通事故就不要打110 阿

dcs wrote:
這麼不爽警察可以呀
以後帶種點別打110叫警察,叫了就下18層你敢不敢發誓

這是兩回事

再說, 討論的是他的「行為」,而不是他的「身份」
發生車禍時, 如果剛好是該員警當班負責, 我打110請他出來處理, 是我的權利, 他也只是盡義務而己
mock moon wrote:
那下次看到警察追犯人抓違規,或緊急鳴笛處理車禍事故而逆向或跨雙黃線時,
也要檢舉以示公平,有辦法就去那個警局投訴呀。

這條交通規則, 您沒讀到?

『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執行任務時,得不受前項行車速度之限制,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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