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斯特 wrote:
整段看起來是你在硬...(恕刪)
買菜違規停車就是合法?
買菜是執行警察任務?
買菜等同救護車救人、警察追歹徒、槍擊犯一樣有急迫性?
遵守交通規則就買不到菜,只能吃剩菜剩飯?
冷靜思考一下啊!大大
你認同這樣的行為
明天你就會看到救護車,一路闖紅燈、不停的超速蛇行,停在馬路上!
你以為他是要救人,不不不,你想太多了,他是為了執行公務,
慢慢的走進去菜市場買菜而以。
★道交條例
★執行公務不受到道路違規罰則
★交通法規規定執行公務車輛僅限警車、救護/消防車、工程救險車
aoc902001 wrote:
民眾被正義魔人檢舉,警察一定開單。
警察被正義魔人檢舉,警察不開單。
你兩套標準!
Ypunz wrote:
如果這張照片的警車再靠邊停,甚至是停在白線外
ps:我無法確定這大台車能不能完全停到線外
這樣樓主是否就覺得可行呢?
ZZammy wrote:
你TM是憤世嫉俗喔.你一輩子都沒違規???沒違規再說啦
說那麼仔細.什麼民主國家的法律、規定
理論上, 都是經由某種民意程序通過的.警察的權力, 是人民給的.請問你有給什麼????
市場其他人違規你檢舉沒拉???
全台灣人那麼多違規你檢舉沒拉???
你能不能提升你的修養阿?
不知道你在凹什麼.你媽教你這樣思考事情嗎?
"中華民國警察, 不想維護中華民國法律的尊嚴...怪我囉?" 中華民國人民這麼機蛋挑骨頭.自我感覺良好.只能怪你媽沒教好
看你貼文一整個不滿違停.違規.你是被違停撞過喔.腦子怪怪的阿
SB一個
aklasse wrote:
因為我不想要急事報案,結果還要警察在外面繞圈子找停車位.....。
nokias wrote:
那個頭太大的大大
我是覺得你如果真的看不下去的話
不然,你就把紅單拿出來,換你開他紅單吧!
BeckGTI wrote:
但是PO在01就是要讓大家討論評理, 又不接受別人的看法意見, 那也就很明顯沒是想吵架~
ibmcheng wrote:
我想你這篇的用意是 : 警察公然違規停車,大家快來公幹他...
大土土1225 wrote:
以我親身的經驗來說,今天如果是民眾的車臨停,我們這邊的警察通常只是驅趕不會開單
除非你根本不甩他,讓他找不到車主。
有時候我甚至還會覺得警察應該要開單的...
Julius Caesar wrote:
好笑,版上只要有人貼罰單上來,一堆人圍攻說活該,
怎麼到了警察違規就拼命護航了?有確實的證據的話,就檢舉吧。
金乘五 wrote:
人民的公僕 人民來檢視 有圖有真像 哪裡來的一言堂? 他可以騎機車啊 佔用車道是事實 違規就該罰 不因因人而異
alan~hsu wrote:
在這鄉下地方沒戴安全帽的可能比亂停的更多,希望大大多多拍照為國庫貢獻基金.
I.S.H wrote:
只要不要嚴重影響用路人,我不希望我急著需要警察的時候警察在找停車位或是不敢鳴笛闖紅燈
sankar wrote:
如果警察真的要像當兵一樣按表操課,保證你每天都有收不完的罰單
jacket wrote:
樓主辛苦了
到是記得回覆我們唷~~~
tw780624 wrote:
看起來前方機車的停車方向都是逆向唷
會不會是被開單賭爛來發公審
聰明萬用詞 wrote:
主觀認為:執行公務
客觀看來:違規停車
阻卻違法事由:依法行政之違規行為,不罰
罰則:無
執行死刑的劊子手也是拿槍殺人,為什麼他為了賺錢就可以殺人而不用被關?
憲法也說中華民國無論男女一律平等,那為什麼男生要當兵女生不用?
多思考一下,不懂就去查,不要凡事只會用二分法,那樣會讓人知道你沒什麼內涵
gogo.tang wrote:
我如果是警察,我會用心點多花幾秒鐘把車停更靠路邊,減少影響幹道的車輛流動也避免造成行車危險。畢竟是執法人員,自己應作為表率以免爭議。
警察人員如果自己嚴守交通規則一絲不苟,那開單舉發時會很有公信力喔!
b763033 wrote:
被按一下喇叭, 就要拿球棒出來秀喉嚨音量大小
小孩在餐廳不守規矩受傷就怪服務生
開親師座談會時, 只會要求老師不能讓我小孩太苦
扯遠了, 真的扯很遠
TONY.HO wrote:
這麼不爽警察 ?? 那發生交通事故就不要打110 阿
dcs wrote:
這麼不爽警察可以呀
以後帶種點別打110叫警察,叫了就下18層你敢不敢發誓
mock moon wrote:
那下次看到警察追犯人抓違規,或緊急鳴笛處理車禍事故而逆向或跨雙黃線時,
也要檢舉以示公平,有辦法就去那個警局投訴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