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果日報上律師的評論, 大家覺得呢????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70502/1109921/%E2%80%8B%E5%BE%8B%E5%B8%AB%E8%A7%80%E9%BB%9E%EF%BC%9A%E5%88%B0%E5%BA%95%E5%8F%AF%E4%B8%8D%E5%8F%AF%E4%BB%A5%E9%97%96%E9%BB%83%E7%87%88%EF%BC%9F水果日報上法院說明: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502/1109888/%E9%81%AD%E9%97%96%E7%B4%85%E7%87%88%E9%A8%8E%E5%A3%AB%E6%92%9E%E4%B8%8A%E7%AB%9F%E8%A6%81%E8%B3%A0%EF%BC%9F%E3%80%80%E7%9C%9F%E7%9B%B8%E7%AB%9F%E6%98%AF%E5%A5%B9%E9%97%96%E9%BB%83%E7%87%88
unit.kuo wrote:在水果日報上律師的評論, 大家覺得呢???? 大概看完 也是廢話簡單就是應注意未注意這個應該是刑事有罪附帶民事賠償刑事無罪有可能就沒有民事的份了無肇責是交通鑑定,但法官認為有過失
unit.kuo wrote:水果日報上法院說明:台中地院行政庭長莊深淵表示,對於刑事案件過失的認定,不能僅看有無路權,或因為對方闖紅燈,就可以不用盡注意義務,或是免除被告應負的刑事過失責任和民事責任,也因此法官並沒有採納鑑定書的意見的意見。 一樣是廢話過失傷害有責就對啦
就死者為大而已~從沒死的儘量挑出毛病定罪後賠給死掉的恐龍一向的思維就是如此雙方一樣的行為.一樣的場景~換成闖紅燈的沒死,搶黃燈的死亡你覺得法官會判搶黃燈的敗訴嗎?~~關鍵在死人~然後盡量挑出活人的毛病出來定罪~誰搶黃燈.誰闖紅燈.根本不重要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index_1_S.aspx?p=N9emgLtZgdaRPapLSe8V7ksw9VdWc1Ip%2FUxOSh7f%2Fwo%3D看了判決書真的是恐龍法官無誤以下為監視器文字說明二)被告雖以前揭情詞置辯,惟經本院勘驗案發時路口監視器畫面,勘驗結果如下(見本院卷第129 頁及反面):09:40:00~09:44:34畫面顯示為一十字路口,此部分錄影為本案發生前之該路口人、車行進情形。09:44:35~09:44:36被告所駕駛之白色車輛往有紅綠燈號誌之十字路口方向行駛,此時紅綠燈號誌為綠燈,被告車輛位在路口停止線前。09:44:36被害人騎乘之機車出現於監視錄影畫面右側。09:44:37紅綠燈號誌轉為黃燈,此時被告車輛尚未抵達停止線。09:44:37末被告車頭與被害人機車右側發生碰撞,碰撞地點在網狀區與斑馬線間。09:44:38被害人的機車遭被告駕駛車輛往前拖行至網狀區邊緣。09:44:39被告車輛停止。於約39秒末,紅綠燈號誌由黃燈轉為紅燈。有看到重點了嗎?綠燈變黃燈當事人只有1秒反應時間在這邊呼籲當事人要上訴這1秒的反應時間絕對不要放過最好叫法官實驗看看1秒的反應時間他能不能不撞到被害人被害人的人選我也想好了就叫被害人家屬來示範就好
Johnny_depp wrote:一樣是廢話過失傷害...(恕刪) 應該這樣說吧一切爭議的利益應該歸於被告對,黃燈前還沒到停止線但實際上,他超過停止線時還是黃燈而且只花了一秒就算踩剎車也停不下來這已經不是應注意而未注意了就算已注意也沒有辦法避免碰撞應該要回歸原點,不闖紅燈不就沒事了其實我為什麼說應注意未注意是惡法不是鼓勵擁有路權就撞死人而是,如果要這樣判,法官應該親身示範法官做得到,判決才合理吧判一個自己做不到的判決 這算啥?最後,我很希望知道闖紅燈的家人要肇事者怎麼道歉難道要肇事者說,對不起,我沒有如同美國隊長英雄等級的反射神經汽車也不是意念控制的黑科技汽車所以我不應該遵守國家法律綠燈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