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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甚麼就是要我讓內車道?


劉奕兒612 wrote:
根據隔壁棟一堆人的歪理 你也是龜車違法佔用超車道


+100
超車道就是超車專用這句話讓他們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白大悟 wrote:
+100超車道就是...(恕刪)

台灣駕照太好考了

一堆人根本不懂法規就在那邊霸凌苦主蓋大樓...

那棟樓車速根本不是重點 更不是個"點"(苦主前方路隊長除外)

苦主如果違規 後面那台米漿一樣是龜車違法佔用超車道

只差苦主保持安全距離沒去逼迫前車讓道更沒任意變換車道...

更可笑的是
還一堆人說苦主違規 要去檢舉

真是敗給這些人

難怪台灣是無知國家第三名...
vampiresing wrote:
憑甚麼就是要我讓內車...(恕刪)

依高速公路來看你這篇根本就是亂教,從頭到尾安全距離都沒提,為何100km要保持50m的安全距離,就是因為駕駛的是人,而且又不是受過賽車訓練的駕駛者,再說每台車的完全煞停有一樣嗎?還有就是若有突發狀況沒保持安全車距絕對是撞上去的!
此文來自中華民國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行車指南>行駛在高速公路

(四)小心變換車道
1.行駛高速公路途中不得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
2. 如欲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左右車輛,再查看後視鏡,確定死角部分沒有其他車輛,再行變換車道。
3. 欲變換之車道內,若安全距離不夠時,請勿強行駛入。

(五)小心超車
1. 如欲超越前車,於變換車道加速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方向燈,駛回原行車道。(千萬不要以為車頭過車身就過了)
2. 前行車輛的速度,已達到該路段之最高速限時,請勿超車。
3. 以當時的行車速度,估計所需之超車時間及距離,在安全無虞之原則下,才可超車。
4. 駕駛人要有「能不超車,就不超車」的安全邊際觀念,千萬不要賭氣,彼此超越或競駛搶先,更不可在高速公路上『飆
車』。

誰開比我快就是超速
誰開比我慢就是龜車
所以我一進內線就不出來,因為我就是合法者,就是交警來也不出來

Borealis wrote:
回本題,對方超速你可以舉證檢舉、報警處理但你沒有權利阻擋後車前進

可惜事與你願違

交通部高公局 內政部國道公路警察局 司法院法官等...看法都跟你不同...
簡單說

你有在捷運站裡看過在上下電扶梯會自己靠右邊讓他人方便快速通過嗎?,這叫禮讓

如果今天在後方的車是救護車,你會不會願意加速或減速讓他們先行呢這也是禮讓

你是讀過書的人,沒讀書或是沒文化的人,都比你更清楚什麼叫禮讓

腦袋是活,方法也是活的,只有文字是死的




frogghoul wrote:
依高速公路來看你這篇...(恕刪)
哈囉你好嗎
BOTDD wrote:
簡單說

你有在捷運...(恕刪)

電扶梯站右邊早就取消了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22619

還有禮讓救護車與禮讓超速車不一樣,一個我可以佐證撤銷超速罰單,另一個不行好麻!

BOTDD wrote:
腦袋是活,方法也是活的,只有文字是死的


照你說的 那三寶腦袋是最活的
這就是台灣人的劣根性 讓馬路上一堆異想天開的開車法

BOTDD wrote:
簡單說
你有在捷運站裡看過在上下電扶梯會自己靠右邊讓他人方便快速通過嗎?,這叫禮讓

在電扶梯上行走其實是危險的行為..

BOTDD wrote:
如果今天在後方的車是救護車,你會不會願意加速或減速讓他們先行呢這也是禮讓

那也是在執行勤務(閃燈鳴笛)的時候

個人也討厭龜車..若在安全狀況下能以最高速前進卻不如此..就算開在中線我也認為是龜
高速公路會慢是因為交流道距離太近..閘道短平面紅綠燈回堵影響車流..部分駕駛習慣撐到最後才要往外線切
bibliophlist_32 wrote: ...別浪費時間,想去改變他吧...(恕刪)
呵呵,我是罪人,我要懺悔~我的確浪費了時間想去改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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