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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停車的震撼教育


Latios_JP wrote:
桃園平鎮的公園附近...(恕刪)
希望繩之以法
not for sale wrote:
為什麼連鎮暴警察都出來了
鎮暴警察是做什麼用的

維護統治者權力
not for sale wrote:
看來你應該很少跑郵局或銀行了
又或是不買早午餐而帶便當的了
如不是就是我相信你一定要先找到停車格才會去處理自己要做的事情,對吧

沒有因為跑郵局、銀行、買便當而違停過(當然, 沒有在這些地方違規, 並不是說我從來都沒有違規)
因為這些都是可以事先計劃的, 看是車停遠一點, 還是騎車、走路去, 甚至去距離比較遠的分行
LeeKeySee wrote:
明星學校、補習班上下課時間去看一下
路邊兩線都被臨停、併排停車佔滿
旁邊巷道出入視線被擋管你去死
公車要進出站被卡住管你去死

這些都是每天固定時間、固定路段,必然出現的違規
至於,警察會不會主動出來維護「公權力」呢? 大家心理都有數
jijerwang wrote:
有一家機車行佔用人行道停放機車八台,
我110舉報了四次,每隔幾天就檢舉一次,
店家依然故我,
你說的公權力在哪裡?

警方說,因為這裡人行道沒有禁停的牌子,所以不能取締
(那,紅磚道是店家自己出錢鋪的嗎?)
jijerwang wrote:
台灣是有法律的國家

台灣不是國家,中華民國是(不被多數國家承認的)國家
有法律「條文」,不等於有在「執行」法律
jijerwang wrote:
但是執法者卻擺爛不想執法我能怎麼樣呢?

退休18%高官:能混就混,能撈就撈
not for sale wrote:
可憐的是員警
不處理又被罵。處理又被罵

實際上,只有一邊在罵警察

被民代叫去議會罵...有感
     v s
草民在網路上抱怨...不痛不癢

路上的違規狀況,就是證明
在平鎮生活30幾年了!從沒看過拖吊車執行拖吊違停作業!

紅線停車已經是在地合法化了!

除非經常打電話檢舉,警察才會來開單!

曾經看過4輪違停在車道上,警車在後方也只是逆向超車而已,

並沒有停下來開單!非常有人情味~

mingyan0805 wrote:
在平鎮生活30幾年了...(恕刪)


平鎮好像沒拖吊場

最近要到中壢場

就像龍潭,關西一樣

所以都是只拍照開紅單

但平鎮之前好像違停很嚴重。所以有議員要求平鎮實施拖吊

但不知最後怎樣了
wetty wrote:
維護統治者權力not...(恕刪)


如說維護統治者權力。有點牽強

如反過來說意思是只要不爽就可衝進政府機關,軍營等嗎

說穿了本就是先違法。才會有鎮暴部隊來控制

這根本維持統治者權力沒關係好嗎

哪國政府可讓人這樣做


第二點你說得很好

可有選擇之下。我相信大多人不會選擇違法。畢竟沒人願意跟錢過意不去

其實違停去郵局或銀行辦事情。壓力都蠻大的。拿完號碼牌差不多到叫號時才被趕車出去移車繞圈

這些真的每天都看到


至於罵警察的

不是只有民代哪些

有時候民眾也有開嗆

youtube上一堆

反正現在就是。這刻自己沒違規。就要去說討伐違規的人或警察不處理等

可是當自己違規時。就什麼都變得自然


這新聞裡有員警說應怎處理

現在不知哪噴漆的會不會吃上官司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80122
太猛了!!

Latios_JP wrote:
桃園平鎮的公園附近,...(恕刪)
not for sale wrote:
平鎮好像沒拖吊場最近...(恕刪)


平鎮區實施拖吊遭批擾民!

市議員莊玉輝表示,平鎮超過20萬人口,現在5月1號要開始實施違規拖吊,但是缺乏公設停車場,若被拖吊可能搭計程車領車就要花個兩三百元不等,而現行公設停車場尚未有著落,怎麼可以全無配套貿然推行?市議員莊玉輝請交通局以維持大樓社區出入口、通道暢通為主,其餘初期以勸導為輔。同時也要規劃設置平鎮保管場,以便利市民取車。
市長鄭文燦表示,並不是沒有拖吊場的地區就不執行拖吊業務,當然考量平鎮地區市民取車的便利性,將敦請交通局承諾在台66線橋下規劃設置拖吊場,並檢討平鎮地區停車位需求問題,作好配套措施,避免造成市民不便。

台66線橋下規劃設置拖吊場?應該遙遙無期了!

還有為什麼要考量違停車主取車的便利性?


mingyan0805 wrote:
平鎮區實施拖吊遭批擾...(恕刪)


這個明顯示配套沒做足問題

文章也說停車位不足導致違停狀況嚴重

所以很多地區沒拖吊場

如要運用較遠的拖吊場

車主領車必需自行坐車過去

而且拖吊場大多設在離市區偏遠地方

至於你說為什麼還要考慮被拖吊者領車問題

這個可以說是違停人的借口又或是地方政府因應需要而調整問題

違停狀況。全台灣一樣的嚴重

如你今天去內灣遊玩。違停被拖吊送到中壢場

你也可能會說不方便

所以重點是把現在違停罰金後加個0

從900變9000

現在台灣罰金太輕

所有罰金後加個0的話

相信情況會改善多

而警察看到違停則直接開紅單

管是他家門口或哪裡

只要有停在紅線就直接拍照開單

相信全台違停現狀應會得到改善

外加像香港一樣

實拖扣分制

只要在路上違規就最少扣3分

第一次扣滿15分則停駕照半年

像香港一樣的方式

相信一堆違規違法會改善到
not for sale wrote:
如說維護統治者權力。有點牽強
如反過來說意思是只要不爽就可衝進政府機關,軍營等嗎
說穿了本就是先違法。才會有鎮暴部隊來控制
這根本維持統治者權力沒關係好嗎
哪國政府可讓人這樣做

1. 誰先違法?

多數黨議員以不當手段通過議案:
兩隻狼和一隻羊,投票決定午餐吃什麼

2. 法官判台北巿要賠30萬
(這還是少數有證據讓法官判的)

暴警,就是幫統治者圍事的流氓



wetty wrote:
1. 誰先違法?多數...(恕刪)


黑箱作業只有台灣有?

其他國家就沒有?

只有台灣可衝進政府機關被容許?

怎不說學生衝進去後搗亂和破壞政府公物?

還是鎮暴警察是一開始就在哪?

政府立法不當。可抗議遊行抵制

但衝進政府機關就是不當

別把兩事情混為一談

至於警察動手的確有不當

但網上亦有警察被幾日勒脖子的影片

當時亦有議員提告衝進政府機關。最後也是取消提告

事情反過來說

如靜坐抗議抵制黑箱

而沒激進衝進政府機關的話

2造傷害也沒哪麽深

在抗議時。就把警察當壞人

當白狼來到。就把警察當保母

警察真難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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