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做甚麼用的
一堆米蟲而已
1.遊覽車全車進口該免關稅
2.各個重要風景區需設立遊覽車司機停車路線
3.司機停車後做完保養自己的事做完搭接駁車
去指定新蓋休息區休息
休息區冷氣簡單床鋪是景點公司要負責的
4.台灣遊規定依定要兩個司機同行,
所有多日行程都依照時間該換司機就換
5.外國有甚麼好的法律全部都要學
所有成本需加諸在消費者身上一個人一天"兩千"
愛玩就是要付出代價要不然乖乖待在家裡附近公園
台灣人自私愛省又要便宜又大碗
不要上車睡覺下車尿尿這種行程給有錢人去就好了
出事都是別人的事但從旅客身上多掏一毛錢都會要它們命的樣子
尤其是退休領優厚退休金的人
不要有那種一天850 & 500的形成了
慢慢改,公司經營困難是一會事
但是出去玩的成本就是那麼高
講那麼多政府再過十年也不會改
反正那間出事就把那間運遊公司旅行社停權就好了
一切都是屁



這件事我從來都沒有認真地去同情誰
台灣人就是情大於理
私人關係比法律法條重要太多了
atenza.ken wrote:
你覺得測速對於打瞌...(恕刪)
廢話真的睡著當然沒用但接近昏睡有用
有轉彎就代表只是接近昏睡還有接收外在資訊的能力
多一根測速或跳動路面絕對比多參考用的速限標示有用...
這個彎遊覽車開7~80過彎是很平常的事
車輛高度或過彎極限不是太大問題
但前提要很專心才能過這個連續彎(入灣點要抓狠準、沒有修正空間)
但最危險的是心理層面
雪隧長隧道視覺疲勞引起的催眠狀態
導致坪林到石碇的長下坡連續彎路產生操作制約的暗示效應
即代表駕駛已完全信任道路和技術,放鬆了對客觀的評判,在緊急狀態下,沒有意識和思考的餘地
若駕駛已處於這種狀態
遇到這個彎很容易用錯誤的過彎速度和轉向角度進灣
當然若進灣前有其他刺激(胚車、塞車、跳動、測速相機)就可解除這個狀態
把這麼重要的安全設計問題只推給司機過勞帶過...
隨便找一台花蓮回來的小客駕駛還不是跟司機一樣累
被別人催眠暗示了還振振有詞
最好笑的是這樓反對的一半是"開40就好啦!幹嘛花錢測速?"
另一半是"開40會塞車呀!怎麼能開40?"
我要是當官遇到一群刁民也會推給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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