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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禁止機車鑽車縫嗎?


changtayu wrote:
柯文哲不是做了很多...(恕刪)


因為上下班時間幾乎沒有使用者
反而更縮限機車使用空間,
或說,也沒有人敢使用。
被車撞死比較快...
騎人行道還比較妥當
changtayu wrote:
話又說回來 腳踏車其

實也很方便,也很能鑽 怎麼沒看過腳踏車鑽汽車道?.(恕刪)


真的有喔!!
還很常看到!!

自行車已經成為台灣嚴重的法律漏洞
仗著沒有車牌 無法可管
常常成為交通亂象的根源之一
明目張膽的闖紅燈
亂騎人行道、快速道、走安全島的都常見
常常也被自行車嚇到 想左就左 想右就右

當然不是指全部 但無法可管這點
應該是要立法 自行車也是要車牌的
沒道理有專用道的車種 卻沒車牌吧?
依照台灣人的個性根本就是難上加難
台灣機車騎乘人口會這麼多不是沒原因的
方便便利快捷鑽來鑽去機動性高
如果這項鑽車縫的優勢都失去了
那機車族還買機車做啥?
大家都乖乖排隊一台跟一台慢慢塞車
還要忍受颳風下雨日曬雨淋
那全都買汽車就好了阿
反正不就都是要排隊
你說是吧



其實有大眾運輸系統啊 規定有車位才能買車 我覺得可以有效限縮買車人口。 我真的覺得日本這個法規很好。 這樣才能讓大眾導向大眾運輸系統。 

合20B wrote:
依照台灣人的個性根本...(恕刪)


changtayu wrote:
柯文哲不是做了很多條自行車專道 不是被罵死

那麼你覺得四輪汽車占用屬於腳踏車的慢車道,四輪汽車認為法律上屬於汽車,舊名機器腳踏車的機車就該騎在慢車道、機車道,看到機車騎在快車道上就惡意逼車比較好?
小宸宇 wrote:
因為上下班時間幾乎沒有使用者笑
反而更縮限機車使用空間,
或說,也沒有人敢使用。笑笑
被車撞死比較快...
騎人行道還比較妥當

把腳踏車道、慢車道與快車道實體分隔,與人行道並用,沒腳踏車時就給行人走,這樣不就解決沒車在車道上的問題了

人行道,別說在台北以南的縣市,光是在台北市也是很缺的

其實機器腳踏車速度如果可以真的跟腳踏車一樣不超過40。 他騎在哪都ok

cinnamon coffee wrote:


那麼你覺得四輪汽...(恕刪)


要立法很難~要不躦更難~~~~~~~~~~~~~~~~
版主你騎車嗎?是順著路況變化而前進 是不叫鑽
這樣子一些送貨司機的都一個人怎麼辦?旁邊不都帶個假安妮?
陳小鄧 wrote:
先叫右側那些違停的混...(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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