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再多也沒用,大家也無須互相指責.總之,看不過去的先進們,就盡力截圖檢舉,不但可對違規者起到警惕作用,也可替地方政府增加財源收入.對我而言,這是件舉手之勞,熟能生巧,每天花個10分鐘左右上網處理,福國利民.反之,自認為違停與併排停車有理,接送小孩大過交通規則與用路人的先進們也別客氣,只要口袋夠深,只要不怕被檢舉,全台灣無處不是停車場,處處可停,隨時可停,只要你高興,有何不可呢?
here_altis wrote:併排停車(校方已規...(恕刪) 我看到一整群爸寶媽寶了紅燈順便下車?還怕騎士會撞到車門?你停停車場就不會有機車從你旁邊經過違規又哭么政府沒設置停車場?一整個一堆理由啊雙黃燈也沒打一整個爛交通爛人民
這樣還好啦 對於三寶來說 這只是很基本的阿我還看過一線道 然後也這樣停喔反正這樣弄 一整年下來也不會被抓到一次其實你這影片已經可以檢舉並排停車了喔因為駕駛確定離開了駕駛位置, 表示是無人狀態建議可以去檢舉 那他就要被罰款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