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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張!休旅車剪線肇逃網友卻狂射他佔內線


G-PLUS wrote:
誇張!休旅車剪線肇...(恕刪)


看來板上也一堆無照駕駛的


內車超車道 須以最高速限行駛


不得從右側超車


此上二條件下 你只能從內側超車 還一堆無照駕駛不讓道

其實也沒關係 前車占用內側車道導致後方堵塞 閃燈後不讓道的話還是可以檢舉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2項」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如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得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常開高速公路的人就知道
這種車很常見

要過不過留給人家那種要超會剪線 不剪線又超不過的空間 然後兩台車就卡死內中車道
每天都會遇到這樣的人 然後龜車怪別人超車?!

要麻就過 要麻就留大一點的空間給人超 很難嗎?

然後會遇到更多龜車 好我就切中線想說就自己讓吧 然後要切回內線了 他才加速讓你卡住過不去
過不去就算了 然後到內中兩台車並行後 智障龜車又減速並行or慢慢退後

這不剪?你告訴我要怎麼過?
不是最高速就佔著內車道 你只會讓大家切來切去增加更多危險 一點也不會安全
這個被帶出去的只能說三好 ,阿如果別人切切切 失控了你也是剛好被帶出去 就是四好

內線一點都不安全 別傻了 每天開車看到一堆三寶上交流道直接切進內線 車速連80都不到
無言 你要往內切我不反對 我可以讓你 油門踩下去好嗎? 不要開省油模式又只想切進內線 80切進內線是要怎樣?

rock255 wrote:
感覺在鄉民眼中
走在路上被鄭捷砍都是很正常的事情(恕刪)


沒必要把龜車提升到無辜者,他不配。

有聽過周處除三害的故事嗎?
這輛剪線車就是。 如果一起出事,更能昭彰天理。


火疾風 wrote:
其實也沒關係 前車占用內側車道導致後方堵塞 閃燈後不讓道的話還是可以檢舉的...(恕刪)


這個意思是可以持續閃大燈在內線的車嗎?

這樣會被罰款嗎?

看完發生事故前三分鐘的影片
唉...這種自私的三寶駕駛
想必應該是常在01汽車版發言.捍衛自認為最高速長期霸占內線.覺得一切合法.你奈我何
的那種人

再繼續辯啊..哈哈
肇逃的就是不對,真的不懂有些人再批評佔用內線怎樣的

沒錯,他(受害車主)在事發前有佔用之事實,但並無危險駕駛,若有危險駕駛,該被開罰單也是警察職責或是有人檢舉開罰

但超車應由左而右,而非右而左,除非你是周遭無車,前面一台休旅車有保持一點距離還好

但肇逃的車任意變換車道,距離靠這麼近,說不定換了道才打左轉燈,甚至從頭到尾沒打燈,也有可能受害車主自己也沒注意到

總之內線超車道的確須以當路段最高時速去行駛,而看到超車車輛也須禮讓

但不代表超車車輛若超速就沒事,警察一樣會開罰單(若被雷射測速照相、或紅斑馬攔下)

違規自有正義達人檢舉或警察開罰,但肇逃就是不對,模糊焦點就很奇怪
看到5樓的全部影片,內線車不應該這樣開,事主在網上討不了溫暖的,只會被炮轟.網上很多網友可能不會開車或不常開國道,才會說內線這樣開車是對的.看看白色的貨車,超過你就回中線.他在超過你之前你也可以進入中線.休旅車超車是靠太近了,這情況只能先輕踩煞車,讓休旅車超過.個人感覺..休旅車也是有意要嚇你(因為你龜速在內線)無奈.你開車技巧不夠(自撞).切記.切記...內線車道是超車用的,超車後就要回中線道,才不會....顧人怨.
沒有人認為逼車是對的


" 因、果 "

都宣導多久了

不要占用內車道

你車內有孕婦所以慢慢開

所以占用內車道


別人就不能有急事趕時間超車?


因...你的龜速占用內車道

造成他必須從外線超車...這個果


逼車的有錯......你可以檢舉他

被逼車的也錯..你可以自己檢舉自己

你指著別人鼻子

不要忘記有4個指頭指著自己


以前學校是教...事必先省吾身

現在的學校教的是...事必先省他人.

台灣的學校教育...死了

台灣的社會教育...死了

台灣的家庭教育...快死光了
G-PLUS wrote:
這樣算內線/中線前面都有車、真的沒有佔用內線嗎?


車主應該覺得沒有佔用內車道吧,若是覺得有佔用,應該就會換到中線.
路上多數用路人的習慣是一上交流道後不會依高速公路上的車流速度加速而是用比烏龜快一點的速度加速並直接切入內車道後就龜著.
龜到快到出口時,再以螃蟹剪車道法切入已在出口排隊等下交流道的車流.

未保持安全距離而亂切車道也是很糟糕.
這件事兩者都有責任。

以行車紀錄器的時間,對照高速公路上的里程標記,小貨車的時速,還不到80Km,卻持續駛在內車道,這的確有占用車道的嫌疑。至於為什麼會這麼慢,有可能是當時有部分的路段車輛稍多,所以小貨車駕駛所幸就一直行駛在內車道,但卻在道路空曠時,未馬上駛離超車道,而讓後面的用路人心生不滿。因此,小貨車駕駛自己未做到保護自己為前提來正確駕駛車輛,自然危險就更容易上身。

至於後頭的休旅車刻意剪車,我覺得這是罪無可赦,也許前面小貨車占用內車道許久,但周圍的車道距離,其實都足以讓用路人有超車的空間。甚至在剪車的前一刻,休旅車要超車到內車道,其實並無太大的困難,所以刻意貼近小貨車進行剪車的動作,這是「蓄意殺人」!況且,萬一小貨車遇到狀況,車輛在高路上打轉、翻車,造成其他車輛損毀,用路人傷亡,這些無辜者,又該如何求償呢?

高速公路不是競賽遊戲場,遇到未遵守規矩的車輛,可以打公路警察局檢舉,或是伺機在安全的狀況遠離該車,而不該用刻意、報復的舉動。所以這影片應該要轉寄到公路警察局,對兩輛車輛的行駛狀況舉發,並且要求警察單位以刑法追求休旅車的刻意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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