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汽車跟重機發生車禍,不要再用台灣萬用的「應注意而未注意」來看待汽車駕駛,也不要都是汽車責任比較大,也不要因為人包車容易受重傷而請求高額賠償,應該依照發生車禍的基本原因來釐清責任歸屬,而不是誰比較可憐誰受傷比較重。
我可以想像,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情,以普通人的本性,重傷者會博取同情以求得到最大的賠償,到時候就沒有公平了。
是的,用路應該公平,但賠償是不是也應該公平?以自己的意識選擇人包車上高速公路,也應該承擔更公平的事故風險。
後續看完了連署上高速公路的文,我不知道該說什麼,光是重機不是都帶娛樂性質這點的說法很有趣,有人送貨有人送吃的有人上班,如果說有平價重機我覺得這理由相當合理,但哪來的平價重機?哪台重機不是花大錢才能買的?哪台重機不是因為帥氣有型才讓人買下?跟汽車相對來比,就如同跑車級的甚至到超跑,說真的用來送貨還真的很爽,但不是改變娛樂性質的藉口。
我也很想騎重機,我早就考到駕照,但無奈還在存錢,我也很想可以騎國道環台灣,但如果立足點不公平,理由荒腔走板,如何在社會上得到認同?其他國家我沒研究,但如果說日本也可以騎阿,那就必須瞭解日本的交通法規是多麼嚴格,駕照難考不說,犯錯的處罰也很高,幾次就要重考,那級別是不一樣的。
無論結果如何,我覺得都沒差,我只在乎風險跟責任的公平性
神經病的表率:自以為自己不是娘炮,卻傻呼呼的趕緊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告訴大家自己是個傻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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