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人跟車一起拖走就好,車拖停車場人銬上到派出所,妨礙公務,敢停紅線賭一下,就要輸得起還在那邊要求放車,而且這種可以放車可以談的條例,真的是腦殘的條例,開這甚麼後門,違停就是犯法,拖走加紅單,有甚麼好談的當人家付錢停車格都是白癡,停好車走路走十幾分去辦事情都是笨蛋嗎?
chenann wrote:有鑰匙有駕照、安全...(恕刪) 請問你有同理心嗎!?這時候還能調侃真是佩服想一下如果你是當事人還是你沒有想像過?警察讓你開走沒拖吊跟是哪一牌車主沒關係這樣法拉利的車主是不是無人可拖吊了?雖然你說是戲謔抱歉我一點都不覺得有戲謔的點開玩笑的點真的看不懂何況你後來的說法是對婦人做法生氣怎麼反而去戲謔警察?這是什麼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