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ter wrote:
我很相信TOYOTA...(恕刪)
沒錯這才是最重要的,往者已矣,事件後給大家帶來的教訓才是最重要的,當然開車要遵守速限(不是慢就安全)。
但在路況未明下,寧可假設有車,不可假設無車! 養成防衛駕駛習慣~
再者以駕駛來論,開飛機駕駛,為了不撞民房造人成傷亡而自墜身亡的新聞大家都知道吧,為了別人而犠牲自己,
BMW以操縱性能優異來說,要閃掉是沒問題,但打滑或撞到那很難說,但他選擇直撞而害了一個家庭,他知道他開的是BMW,撞了也沒事,事後也真的人沒怎麼樣,反觀被撞的以身亡,他為何不去撞別處,我看這要去查他們的保險規定就能知道答案...
有拿駕照的都知道,道路是大家共同使用的,你不做出危險的事(超速),就不會造成別人的傷亡!
銀鍠白武 wrote:
那一天,是不幸的日...(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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