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

請問各位前輩,國道警察說影片自小客只是輕踩煞車.........

lkk77 wrote:
時速100公里 要距前車50公尺.

這絕對是正確的

100公里時速煞停一般車輛在35~45公尺但是沒人敢保證自己的人和車隨時都在最佳狀態

因此請保持時速100公里 要距前車50公尺.

有人不認同我相信,因為中和交流道每天追撞車禍都好幾起...(恕刪)

如果命有好幾條
錢多不怕賠
當然撞一撞也沒差 (不過還是會痛 也可能截肢的風險)


就好像路口要不要減速 扯一些法規 爭一些路權
自己的命自己顧

路口我一定減速慢行
因為不曉得啥時有三寶會闖紅燈

aidi3322 wrote:
那我請問:如果小客車急煞,而大貨車距離小客車有兩百公尺遠,可是大貨車煞車踩得太小力或是煞車皮不夠利,結果一樣也撞到小客車,這樣你還要說沒保持距離嗎?還是反應太慢?或是應注意而沒注意呢?反正不管如何都是大貨車的錯,是嗎?


車距兩百公尺還會撞上, 那這個駕駛不能開車上路了, 每天撞不完.

北平東大魔神 wrote:
怎麼不用蓄意謀殺來...(恕刪)


是蓄意自殺吧

aidi3322 wrote:
東西載太重?不是沒...(恕刪)


載重不代表超載

空車煞車距離跟有載物距離一定不一樣

說真的,大哥您會開車嗎?
我覺得阿天轎車 想減速靠右邊下閘道

但被一台聯結車擋住

他老兄就不加速

比慢車更慢

所以貨車從後面撞下去 台灣法律就判後面的錯 結案

每次看到五股 內車道龜車

跟一些開70幾的路隊長

真的很肚爛 .....想逛街麻煩去省道慢車道好嗎???
不用管是輕踩重踩煞車,反正後面不會保持安全距離又不會用煞車的寶,就是要賠前車,除非能舉証前車惡意逼車,也許還可以少分攤一些肇責...

9102kr wrote:
警方判定,BMW是受到旁邊貨車靠近影響,輕踩剎車,不是急煞,後方貨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開罰3000到6000元,這起事件雖然3台車6個人都沒有受傷,但撞上BMW的小貨車,得賠償所有人的車損。



...輕踩剎車,不是急煞?!?!

怎會這樣判斷???

可能轎車後台比較硬

可憐貨車了
就算BMW駕駛把煞車踩到底
貨車都不該撞上去
安全距離的定義不就是這樣嗎?
這跟三寶一點關係都沒有
連前車踩個煞車都會撞上去, 這跟車的距離實在是近的太誇張了, 如果是前車因事故等外力而突然靜止下來, 這種跟車方式恐怕造成嚴重傷亡. 像這樣跟車的駕駛, 應該要視為製造公共危險才對.
BMW 不知何故重踩煞車.
若我開在他後面,保持大家一般行駛的距離,(不會太近,但可能也不是法規規定的那麼遠),
前車完全出乎意料之外的這樣重踩煞車,我沒把握能不撞上.
大家真的都能煞停嗎?
  • 1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