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kk77 wrote:時速100公里 要距前車50公尺.這絕對是正確的100公里時速煞停一般車輛在35~45公尺但是沒人敢保證自己的人和車隨時都在最佳狀態因此請保持時速100公里 要距前車50公尺.有人不認同我相信,因為中和交流道每天追撞車禍都好幾起...(恕刪) 如果命有好幾條錢多不怕賠當然撞一撞也沒差 (不過還是會痛 也可能截肢的風險)就好像路口要不要減速 扯一些法規 爭一些路權自己的命自己顧路口我一定減速慢行因為不曉得啥時有三寶會闖紅燈
aidi3322 wrote:那我請問:如果小客車急煞,而大貨車距離小客車有兩百公尺遠,可是大貨車煞車踩得太小力或是煞車皮不夠利,結果一樣也撞到小客車,這樣你還要說沒保持距離嗎?還是反應太慢?或是應注意而沒注意呢?反正不管如何都是大貨車的錯,是嗎? 車距兩百公尺還會撞上, 那這個駕駛不能開車上路了, 每天撞不完.
我覺得阿天轎車 想減速靠右邊下閘道但被一台聯結車擋住他老兄就不加速比慢車更慢所以貨車從後面撞下去 台灣法律就判後面的錯 結案每次看到五股 內車道龜車跟一些開70幾的路隊長真的很肚爛 .....想逛街麻煩去省道慢車道好嗎???
9102kr wrote:警方判定,BMW是受到旁邊貨車靠近影響,輕踩剎車,不是急煞,後方貨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開罰3000到6000元,這起事件雖然3台車6個人都沒有受傷,但撞上BMW的小貨車,得賠償所有人的車損。 ...輕踩剎車,不是急煞?!?!怎會這樣判斷???可能轎車後台比較硬可憐貨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