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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手開車很糟糕嗎?

Dwing wrote:
就是說麻!!怎可把馬...(恕刪)


是阿是阿,開車輕鬆愉快就好,注意力要分散欣賞四周風景不用一直集中在方向盤啦,沒意義的

補充一下,開車到一定程度就自然成為一種本能。就像吃飯喝水一樣,難道還要時時注意會咬到舌頭嗎
個人習慣除了換檔或停紅燈之外,雙手幾乎都會握住方向盤
以前的習慣也是大部份都單手開車(那時候是開自排車)
後來換車後,有參加龍潭跟大鵬灣的獨走賽後,單手開車的習慣就改掉了..
因為我單手開的話,反應真的來不及...@@"
下面附上四年前第一次去龍潭玩,耍白痴的影片...不要笑太用力丫...
看有些人的回應還覺得蠻有趣的,想問個小問題

(沒人答也沒關係,不勉強...)

如果在一般市區、高速公路開車都要比照房車賽、拉力賽

雙手握方向盤的話,我想知道這些人平常開車...




















會戴上安全帽嗎?




更不要說防火內衣、防火頭套、防火多層式賽車服、防火手套、防火靴...等

(車體強化改造,加強煞車制動...有的沒的就不說了)

真要拿極端的例子來比喻,麻煩來個全套

加油好嗎?

















竹影掃階塵不動 月穿塘底水無痕

-= xXx =- wrote:
看有些人的回應還覺得蠻有趣的,想問個小問題

(沒人答也沒關係,不勉強...)

如果在一般市區、高速公路開車都要比照房車賽、拉力賽

雙手握方向盤的話,我想知道這些人平常開車...



會戴上安全帽嗎?




更不要說防火內衣、防火頭套、防火多層式賽車服、防火手套、防火靴...等

(車體強化改造,加強煞車制動...有的沒的就不說了)

真要拿極端的例子來比喻,麻煩來個全套

加油好嗎?


雙手開車叫極端的例子?

原來一般的道路安全講習教的都是要上賽車場比賽?
Dwing wrote:
雙手開車叫極端的例子...(恕刪)


0.0...那有沒有單手開車會被開罰單的八卦...

前面有問了 沒人回我

= =看大大您回文回的很勤快..

您能回我一下嗎


我相信 很多單手開車的人

上高速 多數也是會用雙手開

-..-...市區就不要太計較單手雙手了

在市區 應該很少有路可以讓你開到急煞握不住方向盤的吧


Dwing wrote:
雙手開車叫極端的例子?

原來一般的道路安全講習教的都是要上賽車場比賽?


這位兄台您可能誤會了

我所謂的"極端",是泛指所有的"賽車運動"(並非日常開車代步)

而不是"雙手開車"這個點,(如果我的表達能力不能讓您充份理解還請多包涵)

我的問題就只有:若要日常生活中開車方式比照賽車運動那樣般

雙手操控方向盤,那服裝呢?


會戴上安全帽嗎?

就只有"會"和"不會"兩個選項

要延伸其它相關討論可另開新樓一起討論

竹影掃階塵不動 月穿塘底水無痕
夜㊣霧 wrote:
0.0...那有沒有單手開車會被開罰單的八卦...

前面有問了 沒人回我

= =看大大您回文回的很勤快..

您能回我一下嗎


正不正確 跟 違不違法 能拿來對比也是不簡單!!


-= xXx =- wrote:
我的問題就只有:若要日常生活中開車方式比照賽車運動那樣般


觀念有誤,並不是雙手開車就是開賽車

從一般考照的入門駕訓到職業考照

所教導的都是雙手駕駛

常開車不等於會開車

ARTC 駕駛姿勢

--------------------------------------------------------------------------------

一般道路單手駕駛誰不會?但值得拿出來說嘴嗎?

開車吃便當

http://www.youtube.com/watch?v=ESq24ZtT2gc

他作的到,所以

"-..-...就不要太計較單手雙手了"

是這樣說的嗎?
Dwing wrote:
正不正確 跟 違不違...(恕刪)


0.0...

既然不違規..也就是不強制

那何必硬要別人雙手開...

我有個同事..因公受傷...左手手掌到手腕整個切除..

你也要他必須雙手握住方向盤才能上路嗎??



另外

我好像沒說

單手開車是為了讓另一隻手拿來吃便當用的吧

這是危險駕駛..是違規的...

不要替別人戴高帽也不要自行腦補



又,以小弟印象中的賽車運動,絕不是踩踩油門和煞車,轉轉方向盤就可以上得了檯面

天候、路面品質、副駕駛(若有的話)提供的資訊、駕駛者心理抗壓因素、操駕車輛最大極限

(過彎和直線加速)...等等,太多太多層面需要考慮

而不是將雙手放在方向盤上就可以把所有問題搞定

開車平均時速五十和時速一百五十,所耗費的精神程度也是截然不同

拿賽車運動和日常代步來比較,我想是不是太低估這些選手的專業程度?

更遑論以上所有細節只拿雙手操駕一項來比較,是否有失公允?

*

不管是雙手、單手,左手、右手

甚至膝蓋開車

可以隨時注意前後左右車況,不要侵害他人路權

要變換車道或轉彎時,打個方向燈提醒後車...等

最終目的都是從A點移動到B點平安的到達

*

我想開車是一種人與人互動的樂趣

當你我作到某種細膩的程度讓對方接收到的時候

(EX:夜間高速公路從中線超車回到外側車道時

外側被小弟超車的大車把大燈暫時熄滅允許超車,而我也閃了二~三次雙黃燈致意

大車閃了一次遠燈再開啟大燈...等)

嘴角真的會略略上揚並心裡祈禱大家行車平安

這些不成文的默契沒有法條規定

卻也是人與人行駛車輛時,良善交互輝映

並不是侷限你沒照我這麼作就是不對的態度

願01汽車討論版多點平和、少點爭執

謹此


















竹影掃階塵不動 月穿塘底水無痕

Dwing wrote:
觀念有誤,並不是雙手開車就是開賽車

從一般考照的入門駕訓到職業考照

所教導的都是雙手駕駛

常開車不等於會開車

ARTC 駕駛姿勢


您說的這段我完全支持

但,也有例外的時候

老一輩的人諄諄教悔

要多讀書才能擺脫貧窮

而事實上成功的企業家

也未必曾受過所謂的高等教育

體制內的條文

也不見得是在社會中唯一遵守的準則

若要事事以法條為基準

人與人相處便失了「人情」兩字

和您分享個故事吧:

1991年9月,在柏林圍牆倒塌之後的德國,在統一後的柏林法庭上,四個三十歲不到的年輕人將要接受審判,他們曾經是柏林圍牆的東德守衛。

兩年前一個冬夜,剛滿二十歲的克利斯和一個好朋友一起企圖爬過柏林圍牆逃向自由。幾聲槍聲後,一顆子彈由克利斯前胸穿入,他很快就斷了氣。他不知道,他是這面牆下最後一個遇難者。那個射殺他的東德衛兵,叫亨裏奇。當然他也絕沒有想到,九個月之後,圍牆被柏林人推倒,而自己最終會站在法庭上因為殺人罪而接受審判。

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射殺克利斯的衛兵亨裏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他的律師辯稱,他僅僅是執行命令的人,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罪不在己。

法官當庭指出:「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政府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作為士兵,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權利,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故事至此結束。沒有錯,故事是編出來的。但像伊索寓言,故事都是假的,但裡面的道理,卻是真的。


最高的法律是良心

*

小弟無意和您爭辯在法理上是非對錯

只希望在冷酷無情的文字中

藉由彼此討論可以站在不同立場去思考

即便要拿專家學者的結論去評斷結果

也能尊重不同聲音的風度





天佑台灣

也希望每位駕駛朋友們

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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