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對於只保強制險的車友,依慣例先唸一下,這代表觀念不好,趕快去投保吧。
先來講講小弟的經驗:車險理賠三年工作經驗﹑讀過刑法﹑從事過民事催收二年(要自己寫狀紙)。
一:版主有投保第三意外險就可以交給保險公司,行使代位求償權了?
幫幫忙,意外險一年才幾千塊,出了車禍,保險公司還要幫您向對方要錢?錯了﹑代位求償權只適用在車體險,意外險是不適用的。簡單講如果保了車體險,然而因為車體損失是可歸因於對方肇事者,這時保險公司會把版主的車修理好。但在民法上版主對肇事者有求償權,保險公司在付了修理費後,會要求車主把他民法上的求償權讓給保險公司,讓保險公司代替車主的地位,向肇事者求償。
車主如果沒有這樣做,一方面向保險公司求償,一方面又向肇事者求償,就是不當得利。至於保險公司向肇事者討到多少,那就看保險公司的能力了。為何車體險享有這項服務,因為保險繳的多嘛。
至於意外險,車主得自己想辦法了。
二:意外險只保人不保車?
有人回答過了,第三人意外險包含:第三人體傷或死亡﹑第三人財物損失二大項。
三:可以要求精神損失﹑代步費用﹑車子減損費用﹑律師費用﹑訴訟費用?
人沒有受傷可不可以要求精神損失,自己去google一下,我還沒看過只有財務損失可以要求精神賠償的。
代步費用?去查查相關的判例吧。
車子減損費用?參考前一個,很難啦!
律師費用?您也可以自己打官司,何必請律師。
訴訟費用?這部份法律規定原則上由敗訴人承擔,但您爽的話也可以幫敗訴人出。
去看看民法184條以後,就知道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有哪些。
四:責任?
追撞只負九成?這種單純追撞就是全責啦。
五:誰要舉證?
民事訴訟法277條: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有舉證之責任。版主要向對方要錢,版主當然要舉證。
最後,單看照片,我如果是對方的朋友,我也說不要處理,放給版主告。
折舊率多少?根據行政院頒佈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汽車一年折舊36.9%。建議版主要把修理的估價明細PO出來,才能說服對方,13萬?恕小弟功力不足,看不出來為何可以估算到13萬的修理費用。
以上資訊希望對大家有幫助,一天10元,一年3650的意外險保費,可以投保到不低的保額,保個心安也好,有意外時真的自己好﹑對方也好。
祝福大家行車平安。
反正,如果真的要賠13萬。現在賠,跟之後賠,沒兩樣,但是可以晚點付款
再來,法院判的價格,應該會比13萬少很多!
如果你是後車,你會不會有僥倖的心態,應該會賠的比較少....?
我們這邊討論一堆,對方可能也有去請教懂保險的人,該怎麼處理這件事情
大家如果討論對錯,我想在沒有其他事情影響之下,後車撞前車,應該是後車錯無異吧!
說實話,去到調解委員會,那些委員,基本上就是叫雙方各退一步,趕快和解
在當場說誰對誰錯,沒什麼太大意義,就是吵架而已,到最後,基本上就是要賠多少,快寫和解書
大家都說要買保險,是該買沒錯。但是就是有人不買,這個觀念很有趣...就覺得自己沒那麼倒楣
買保險(強制險不算),除了有保險額度可以使用,最重要的是有個專業的理賠幫你處理
給你諮詢,這樣自己會輕鬆很多。(兩光的理賠不算)
以上,給大家參考!
最後,還是要強調,不是只有汽車要買第三人責任,連機車也要買,才不到700元!
(幾年前聽過一個朋友犁田,機車飛出去撞倒BMW,賠了7萬...當笑話聽聽就好,因為我沒有辦法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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