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_liu426 wrote:
但我不認同的是開在內車道的高速車被你們汙名化...(恕刪)
若非必要我也不想這樣高聲疾呼~
別忘了很重要的一點, 錶速通常都大於實際速度
假設佔據的人是一位他自認為超級奉公守法~ 連一公里也不超過~
所以多留一些空間~ 只敢開到錶速10x (x < 8)
再加上錶速都比較快~ (大家可以用GPS估看看, 一般來說都差10km/hr左右)
因此實際速度可能只有9x /hr~
可以開到110的路段他只給你開90, 如果剛好三線到都被這種人擋住~ 三台一起定速...
如果這不叫堵塞交通~ 那什麼叫堵塞交通?
我相信現階段很多開在那邊的人, 都是無知的~ 都是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不妥的
我們正是不想讓這些人繼續犯錯~ 才努力的宣導, 何來污名化之說?
若繼續散撥錯誤的觀念, 讓他的繼續犯錯, 那才不應該
jerry_liu426 wrote:
第三張圖底下
有一段話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及"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
你看到了嗎?...(恕刪)
大字你不看你看小字~ 你這就叫斷章取義, 取你想看的出來看
H大翻遍文章法規, 系統性統整出來的結果你也不願相信~
高工局的海報你也要斷章取義...
為什麼?
jerry_liu426 wrote:
2打1好累...(恕刪)
你會累的原因不是因為2打1, 是因為你認知的東西不是真理~
真理是越辯越明~ 而且不會改變的~ H大拿出來的文章內容沒改變過~ 一直都是那一套~
你的說法卻是逐漸在動搖
醒醒吧~ 一起來幫忙宣導, 超完車就回外側車道~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