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壞事過去一直沒被抓,不能依此做為合理化現在錯誤行為的依據,大家也都相信,比這樣惡劣的插隊行為多得很,樓主也會抱怨,這樣的不去抓,幹嘛抓我?那些人也是在走夜路,只是還沒碰到鬼而已。別再把別排隊的人當傻瓜了,全世界不是只你最聰明,最趕時間,
都已經錯過了公道5的交流道我不知道樓主為何要這樣開單純只是為了插隊嗎?不過話說回來,原來插隊也可以檢舉呀x的,我真的超級不爽那些自以為很聰明人家傻傻排隊,他最聰明開到前面直接插這還遇過插不進來乾脆跟我前排看誰車不怕撞的那種當下真的想把方向盤一打大家下車比拳頭後來看一看對方車太爛,不值得,算了下次我會直接檢舉,嘿嘿,期待呀
讚耶!這樣可以罰!這種時時刻刻都在上演,他最聰明,排隊的都是白痴另外在一般道路上還有一種左轉車道待車少,直行車道大排長龍,一堆不守規矩開入左轉車道然後在到號誌前硬向右側車道擠,先違反跨越雙白線不說,造成直行車道更不順,這些自私自利的人,把自己方便建立在別人不便上,不知道這樣可否檢舉?
dooex wrote:對於連貫行駛中車陣切入時機點,依照台灣法令定義. 只要上下班時間一上下交流道一換線就等於觸法囉對於連貫行駛中車陣切入時機點,依照台灣法令定義. 只要上下班時間一上下交流道一換線就等於觸法囉 真是不曉得你怎麼爬文爬成這樣,(自己不認同的當作沒看見?)切入車陣的方法是打方向燈打到有人願意讓出足夠的安全距離讓你插入才對,不能任意插入是因為任意插入車陣容易因為安全距離被插入的車輛極速縮減,造成擦撞等意外,希望你不是因為不認同法規而任意曲解來酸,我光是在M01就看過太多這種人了,但事實上這種行為只有損人不利己白開心可言。
個人在大溪交流道也被偽裝車錄到,也是含著眼淚帶著笑容繳款了事,充實國庫樓主要知道台灣是立法從嚴執法從寬高速公路處處是違規但這不能把自己行為合理化我的行車記錄器(前+後)每天至少可以檢舉十件以上還有警車遇到違規飆車視而無見勒我想樓主的申訴可能希望不大現在申訴要先繳裁判費吧,若成功才會退若失敗則再多繳一條若成功記得跟開單單位提出訴訟費用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