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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孝子被堵 警荷槍護肇事者 這社會、、、

這年頭已經是非不分價值觀扭曲了

教育有責任,這個社會更有責任!!

希望法官不是恐龍來著~
shihyuan73 wrote:
我比較在意這句話的真...(恕刪)


應該很快就會被笑子的好友把走了...



Auroras777 wrote:
是我的錯覺嗎?這年頭...(恕刪)


這一次是死者自己去撞別人

不是被撞死

shihyuan73 wrote:
我比較在意這句話的真...(恕刪)

他字裡有伏筆了
后vs後
不知道為什麼留言可以如此噁心

一般來說失去了生命中重要的人

人都會變的精神恍惚、不想說話

為什麼她可以在重要的人死了還可以整天在臉書晃(尋新鵰?)

然後一直分享給朋友

如果是朋友擔心她而在臉書上留言請大家叫他堅強幫她加油那還說的過去

屁孩的世界真的很難懂


ultis wrote:
昨晚看電視新聞也看到...(恕刪)

超不爽的亂源

記者備黑衣人怎樣了嗎?

shihyuan73 wrote:
我比較在意這句話的真...(恕刪)

大概一陣子她又被新歡擁在懷裡了
這是一時情緒字眼
過了幾年她就忘了
突然看到就覺得當初怎麼會那麼傻
不都這樣長大的嗎
當初失戀傷心得要死
過了一陣子或幾年認識新的
就覺得當初真傻 真好笑
"最后祇能看著不動的你親你冰冷的額頭送你走我不要我不想
你也會是我最后一個男人的
沒想到這竟然會是我們拍的最后一張照片-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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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追蹤到底真的是最"后"嗎?
143跟144樓 這怎麼會跟有無駕照 沒關係呢?
17歲年紀代表他還未達考照年齡.所以他連考照的筆試跟路考都沒經歷過.也代表對於機車在該待轉路段需待轉的行車知識會比一般有駕照的人還要低....這都會被列入肇事責任比例

記者報導要中立.用路人有閒錢裝個行車記錄器.幫自己也幫別人
n5971 wrote:
不知道為什麼留言可以如此噁心

一般來說失去了生命中重要的人

人都會變的精神恍惚、不想說話

為什麼她可以在重要的人死了還可以整天在臉書晃(尋新鵰?)

然後一直分享給朋友

瞎妹無誤!

我要成為壞男人!

喝可樂 wrote:
未滿18歲之青少年

騎車

家長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法官要是公正

汽車駕駛應該無罪釋放

家長還要賠汽車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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