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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今天您開在國道內側車道, 被中線車道的車輛超車了, 您會怎麼做??


rfvbnmju wrote:
以現行環境
假設大家都遵行內線110定速巡航,退中線禮讓後方超跑,內線淨空,超跑內線持續巡航
原本的小龜退散中外線

國道中外線會是何番榮景? 跟林口路段一樣全線20嗎?

連上交流道進外線都有困難


盡是一些進不去內線看人眼紅 當別人都要禮讓妳
現今哪台車引擎開不上120時速 誰不想內中外線全線120? 客運都110晚上開

中國人自私 不會想辦法改善整體環境 只求自己方便

再蓋一兩條國道, 減少全台車輛數,先申請通過纔可上國道?


給你一個"讚"
一堆人無視於台灣的行車環境
猛拿國外的案例來對比,還無限速高速公路哩....


rfvbnmju wrote:
假設大家都遵行內線110定速巡航,退中線禮讓後方超跑,內線淨空,超跑內線持續巡航
原本的小龜退散中外線

國道中外線會是何番榮景? 跟林口路段一樣全線20嗎?

連上交流道進外線都有困難
...(恕刪)


完全不是這樣的
內線是超車道 ,有超車行為才有路權, 中/外車道才是行車道 , 定速巡航應走中/外車道
不管超跑車速多少, 無超車行為, 一樣退出, 走中線車道

這不叫內線淨空 , 這叫"除非超車,行車靠右"Keep Right except Overtaking !
和速限完全無關
這是車速分流,慢車靠右的原則
這是車道使用分配

內線淨空不是沒有車
而是內線的車速要保持比中線快, 可以不斷超越中線車
這樣內線車速更會達到速限, 會更有效率
無車可超時, 自然回到中線 , 靠右行駛, 內線自然"空出來"

實施 Keep Right except Overtaking ,
在車多時不可能會淨空,因為中線車為了超車,會不斷進入內車道.
只有車少時,無車可超 ,內線車回到中/外線, 才會淨空無車

台灣因為慢車都走在最左邊, 快車都走在最外側 , 等到交流道匯入時,匯入車速本來就慢,外線車被迫降速,配合匯入車 , 所以是慢上加慢
再加上很多車, 一上高速公路,就螃蟹橫行三個車道,擠進內車道, 這稱為靠左行駛, 和日本一樣,不是靠右行駛, 對車流的擾動更大 .

如果快車都走內線, 慢車走外線 , 當有慢車由交流道匯入時
在交流道,國外會限制"變換車道"
這樣只有外線車會受影響
因為內線車還可以正常行進, 反而不會被塞死

herblee wrote:
內線是超車道 ,有超車行為才有路權, 中/外車道才是行車道 , 定速巡航應走中/外車道
不管超跑車速多少, 無超車行為, 一樣退出, 走中線車道
內線...(恕刪)


常常看到這種論點
好像說的理所當然,請問到底哪裡規範了有超車行為才有路權這件事情......
國家機器 wrote:
常常看到這種論點好像...(恕刪)

高管規則8-1-3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要解釋何謂超車, 何謂超車道, 就可以引申出來

"行車"是不用變換車道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1條,對"超車"的描述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當前車的前方有"內側車道"和"中線車道"二條車道, 可以選擇
而前車選擇靠右, 行駛在"中線車道",沒有擠進"內側車道", 代表前車已經"靠邊",或表示"允讓"

變換車道,應先顯示方向燈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1條規定,行車遇有轉向、減速暫停、讓車、倒車、變換車道都有使用燈光(方向燈)之規定,且在同規則第94條、97條、101條、102條、106條,對於超車、變換車道、讓車、迴車、轉彎,使用燈光(方向燈),這定有明文。

超車必須有三個階段
1. 前,後車在同一車道,後車先變換到"左側車道"
2.在左側這條車道上超越前車
3.超越到足夠安全距離, 回到右側的車道 , 讓後車變成前車
"超車"要有二次變換車道 + 超越

高管規則8-1-3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行車和超車二種路權, 如何放在一個車道上, 所以, 上述的"最高速行駛",還是在"超車",不應解釋為"行車"

"最高速"的車速是要贏過其它車輛的, 不是落後
所以, 最高速行駛於超車道上 , 是屬於整個超車當中的 2.在左側這條車道上超越前車 ,是"超越"的進行式
這是在中線車輛過多, 無法即時回到中線車道時, 必須連續不停的超越中線車時,所做的但書
當右邊無車可以超越時, 就應該回歸"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的精神, 回到中線車道, 完成整個超車的程序的第3步驟。

然而, 卻被解釋為超車道可以兼做為"行車道"使用

高速公路車道使用規定-專題網頁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這段話, 並沒有說"超車道"可以兼"行車道"使用,
所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若解釋為整個"超車"行為三步驟當中,第二步驟的"超越"的那個部份,
才能符合上面所說" 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並且和現行的法規
以及"靠右行駛" ,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等等規定相符 .

宋嵩 wrote: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5月28日
發文字號:管字第1010017690號
承辦人:宋嵩
電話:(02)29096141#2353
傳真:(02)22975645
電子信箱:sung1@freeway.gov.tw

主旨:詢問有關高速公路內側車道使用1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台端101年5月24日電子郵件詢問事項敬悉。
二、 查現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有關高速公路車道使用之規定,係依據不同車種、車速之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即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側車道除 為超車道外,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率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三、 依前述規定,小型車持續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並未違規。
四、 如後方來車超速,雖屬違規,惟為維自身行車安全,及維持內側車道超車道功能及車流順暢,本局仍宣導用路人在超車後儘量勿佔用內側車道。
五、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係適用一般道路之超車規定;第33條則係適用於高速公路,且已較一般道路罰則為重。其中33條第2項與47條第5款意義仍有差異,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故前車須在未以最高速限行駛狀況,才會有未依法禮讓超車道之違規,若因而致堵塞超車道行駛者,才會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2項之適用。
六、 另有關最高速之標準,因屬個人車輛設備規格、調校及保養,原則仍以員警依檢驗合格之執法設備為基準。
七、 台端關心交通,併致謝忱。


如果"內側超車道"可以視為和中/外車道一樣,是第三條"行車道"
就不必這一句 "本局仍宣導用路人在超車後儘量勿佔用內側車道"
內側車道還是"超車道" , 不是行車道

使用"最高速行駛內側車道" , 只是超車行為其中的一部份, 因為正在超車, 所以必須最高速
"最高速"行駛內側車道是暫時的, 最終必須回到中線"行車道"

如同 高管規則8-1-2 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大型車利用中線車道"超越前車", 也是暫時的 .

所以還是回到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有超車行為才有路權, 無超車行為應退出

超不過, 相對車速沒有比右邊車速快, 即無"超車行為"
請不要停在紅框"超車道" 內(如圖) ,造成兩車併駛, 要移動到外側的橘框內
上個人說的很好,超車道 要有超車行為才有路權。

在超車道上 前後車只要正在超車就是 權力都是平等的。

到底是超誰的車呢? 答案是中線的車。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其超完車(右線的車) ,就應該回中線。

所以內側車道,有兩規矩,其1 超完車請回右線,讓超車道保持超車功能
2 超車道,必須遵守速限,違法超速,喪失權力且危險,應減速,並依法定速限行駛內側車道。

前車跟後車都是平等一樣。

正確答案是3. 加速至法定最高速限(不能超速),且超完右方車輛,請駛回中線,才是正解。
你們講的都對
我在麻豆路段平常路也都依照你們說的做

但是
大部份中北部收放假上班時間, 您想要以多快時速(90?100?)在內線超過中線擁擠的龜龜?
還有您打算超越幾台龜龜才回中線

其實
車多路段時期, 開放內線80-90巡航可以讓國道更通暢,總比大家都在中間60-70,沒人敢進內線
當你覺得您有權利進內線超車時,其實你前後的人都已經比你早知道了,都已經先進內線了,
內線因為大家想法跟您一樣,所以就塞了

講到底,是環境車多路窄的問題加上法律不周
rfvbnmju wrote:
其實
車多路段時期, 開放內線80-90巡航可以讓國道更通暢,總比大家都在中間60-70,沒人敢進內線
當你覺得您有權利進內線超車時,其實你前後的人都已經比你早知道了,都已經先進內線了,
內線因為大家想法跟您一樣,所以就塞了

講到底,是環境車多路窄的問題加上法律不周...(恕刪)


這套規則的核心, 是行車靠右
只要右邊的車道有空間, 就要儘量"靠右行"

例外是 "超車" , 可以不必靠右, 使用左側的車道

這在車多時,也一樣適用

這套規則,內車道一直都是開放的,只要"超車"就能使用, 以80-90 超越 中線的 60-70, 完全OK 沒有問題

擾動車流, 才是影響因子 , 和"內車道為超車道"的規則無關
因為台灣國道,很多車不遵守"行車靠右"原則, 由匝道上來, 不在加速車道上行駛, 卻螃蟹橫過三車道, 直接擠進內線, 這是行車靠左
這樣會擾動到主線車道車流

請看東日本高速道路株式会社的動畫
http://www.driveplaza.com/traffic/jyutai/jyutai_hassei/jyutai1-2.html
請壓圖中"再生"觀看
解說,匯入車流如何影響外線車, 外線車又擠入內線, 影響內車道
對策如下
http://www.driveplaza.com/traffic/jyutai/jyutai_hassei/jyutai2-2.html
左車線キープ (キープ=keep) 保持在左車線
它是用一個機動燈號車,顯示外線車要保持在"外車道" ,不要進入內車道擾動車流

這和德國的方法類似
德國在都會區的Autobahn, 都有速限 ,它有機動燈號,會機動顯示出"禁止變換車道"的燈號
同樣是把車子留在外車道,減少"車流擾動"
它還可以
1.機動開放路肩, 只要抬頭看路肩上方燈號, 機動開放,增加道路容量
2.機動提高車速, 加快前方車流速度, 讓後方增加道路空間
它是漸進式的, 最前方無速限, 其次是速線 160 , 再來是 120km
用意也是不要讓車輛過度集中,太早開放無速限,德國好車太多,車跑太快, 會在前方擠成一團

車輛密度, 車速, 流量 , 通常是是會不會塞車的因子
德國的Autobahn, 大多數只有同向二個車道,但因為車速快, 法規也很綿密, 車流量是台灣的二倍
台灣要蓋四車道, 它二個車道就夠了

內線龜車造成壅塞的動畫 , 如下
http://www.driveplaza.com/traffic/jyutai/jyutai_hassei/jyutai1-3.html
請壓圖中"再生"觀看
內線龜車會增加車輛密度,降低車速,減低車流量, 阻礙到車流
直接讓內車道車速由 100 降到 80-90
就算我開到120還是被超車
我會開到中線道
除非半夜開車不然不會開在內線
夜間車少


不過很多人喜歡龜在內線
要超他車他就加速
不超他又減速

臺灣人!!唉
說到底,大家都只是為自己著想。

有人說「除非半夜,不然不會一直開在內線」,有人說「如果看到後面車比我快就一定切到中線讓路」。
這樣子對國人來說已經美德了,是嗎?

我個人在半夜沒車的路上開車,真的除非要超車,不然絕對是一路中線外線開。
不管後面有沒有車比我快,超車之後,在安全間距內一定回到內線。

道德的部分我是不會強求大家啦,只是提供開車習慣給大家知道:台灣還是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人啦!
我用600D寫日記
半夜沒車!所以比較沒差
當然後方要高速車逼近還是會禮讓
畢竟夜晚視線不佳
大卡車有時看不到小車
我有體驗過了
差點被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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