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boy121658 wrote:
請問大師是哪間公司?又何必隱藏?
還是你自己說的?
還是聽說?
還是根本沒人說,是你自己亂說? 再栽贓給別人 這招真高明!
說謊都不用打草稿
恕刪)
為什麼要打草稿???
打聽一下中南部同業
不就有答案了
willboy121658 wrote:
紅字部分應該是你自己..
你自己發明的東西你自己遵守就好
中華民國交通法規可沒這兩條
什麼優先路權!只是你龜車的藉口
.(恕刪)
willboy121658 wrote:
同業?所以你也是運輸...(恕刪)
jerry943307 wrote:
去年在潭子親眼看到機車闖紅燈被10頓半 來不及煞車 撞上 壓過
.....
在麥寮,同樣是職業車同樣是肇事,路過我沒親眼看到第一現場
趕時間的同時
也請尊重一下其他用路人權益
不要做出惡意行為
開開心心出門
平安回家
但是在路上行駛
請多關心一下其他用路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