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ber wrote:
整個討論串大家都在比...(恕刪)
是啊
要用這種違規..駕駛素質論調來討論
就大家一起先不要上
看哪個車種能達到標準再使用道路
(最好是跟車有關

碰碰車理論的話
辦個碰碰車大賽
連續拿五次冠軍的才能上路

好吧,我也來打發一下時間好了...

kinyx wrote:
我支持重機爭取路權,但請簽署死亡同意書
汽車駕駛也要簽嗎?
簽了然後呢,後車不長眼撞死你都算無罪嗎?
sura wish wrote:
大部分汽車上高速公路,應該是以利用道路成分居多;
但部分重機上高速高路,以享受速度居多,
大部分汽車上高速公路,應該是以利用道路成分居多,
反過來說,部分汽車上高速高路,以享受速度居多,
跟你說的重機的部分一樣呀...然後咧?
sura wish wrote:
基本上小弟開車,都不太敢離重機與砂石車太近!!
本來就不應該離任何車種太近,基本上你的本能還算是正確的。
拉拉5646 wrote:
如果你能先搞定至少90%的的瘋狂騎士, 不用99% 就有希望了
台灣 UP 就靠你了
山路雙黃線不要命(不要別人的命)超車示範...

路肩超車,緊貼屁股逼車,飄移,左右搖擺鑽車示範...

路肩超速超車示範...

機車優先道超車示範...

由右到左乾坤大挪移,跨越雙白線示範...

由左到右乾坤大挪移,右側超車示範...

跨越雙白線以大欺小硬擠憋車示範...

由右到左乾坤大挪移,左右搖擺聲東擊西示範...

以大欺小硬擠憋車示範...

http://www.youtube.com/embed/YjMT5M2lUPI&hl=zh_TW&fs=1&
http://www.youtube.com/embed/TZuJmYtq17M&hl=zh_TW&fs=1&
http://www.youtube.com/embed/JI6jMOpj4vc&hl=zh_TW&fs=1&
http://www.youtube.com/embed/9HVhF6DmVsU&hl=zh_TW&fs=1&
http://www.youtube.com/embed/YCTE-zLIZAE&hl=zh_TW&fs=1&
如果你能先搞定上頭這10%的的瘋狂駕駛,不用15%,就有希望了,
台灣 UP 就靠你了...

house52 wrote:
台灣人交通道德觀念太差了啦,等提升後再來爭取
意思是台灣所有車輛從這一刻開始禁駛,等待上帝降臨、佛組保佑、世界大同嗎?
house52 wrote:
汽車撞汽車死得快
還是汽車壓機車死得快
你應該去試試觀落陰,
問那些開車跟騎車撞死的,
哪一種死得比較快...
如果都一樣要死,
你要選擇痛苦的慢慢死嗎?

大部分正常的良善駕駛人使用交通工具的目的,
通常都只是很單純的要由A點前往B點,
不論動機是要出遊、工作、載客,都一樣,
我還沒有聽過有人出門的動機是要去撞人或是被撞的。
所以,車輛的被動安全設計,充其量也只是被動的增加一點存活率,
但是就算車上裝了一百顆安全氣囊,也一樣降低不了駕駛不長眼時的肇事率。
與其仗著自己比較耐撞,就要肆無忌憚的跟人比輸贏,
更正確的做法是藉由改進自己的駕駛行為,來避免意外的發生。
如果所有人眼裡都只看你是肉包鐵或是鐵包肉來談權利的話,
那麼,路上的車輛形式應該要統一成以下這款...
怎麼撞都撞不死,電動,環保,絕不超速...

這樣就100%符合你的碰碰車理論了,對吧?
house52 wrote:
下雨時颳風時, 我的車超過1600公斤都會飄了
你的重機幾公斤, 比我235的車胎抓地力更好嗎
1. 請檢查輪胎還有沒有胎紋...
2. 你是開得利卡嗎?
拉拉5646 wrote:
你當全台灣只有我看到嗎?
我又沒有用柚子水洗眼睛
難道是與生俱來的???

解脫的自由 wrote:
反言而論...真正開放後有多少人能守法,光是汽車駕駛就有多多把高速公路當競速場了,屆時雖然有了路權,但如何保障其他守法駕駛的安全?
所以囉,既然你認為守法=路權,
而你也說汽車很多不守法,那汽車先回收路權,
等所有汽車駕駛都學會守法了再來考慮一點一點的開放,
你同不同意?我覺得你應該是同意吧。
祁小雨 wrote:
不清楚機車爭取上高速公路的動機是什麼
飆車?省時間?
你沒開車上過高速公路對不對?
開車上去的都是為了飆車還是省時間?
還是汽油太多用不完,開上去燒一燒?
祁小雨 wrote:
甚至無法理解為何有人花大錢在台灣買重機
我相信重機在台灣完全英雄無用武之地
不過拉風指數應該破表吧
全台灣允許合法的速率最高不過就高速公路的110/KH
我也不能理解一個200萬的LV包包是要用來裝什麼,
不過我想她們就算只裝一包面紙,也不需要向我報告,
更不需要經過我的同意吧。
祁小雨 wrote:
個人絕不反對重機爭取上高速公路
但要就要公平
不是只有重機有繳稅
以最低時速60最高110的標準來看
我想90CC以上的機車都可以上高速公路
哪天紅牌爭取到換黃牌爭取
黃牌爭取到換白牌
我從這段來猜,你應該是90~150cc的騎士,
沒有汽車,沒有開車上過高速公路,對吧?
祁小雨 wrote:
想必你是眼紅那些超過110公里的汽車吧
所以要爭路權去跟他們對尬吧?
噗...你真可愛...
祁小雨 wrote:
為何只有高鐵時速能上300公里?
爭取路權、路權、路權
噗...
祁小雨 wrote:
機車通常都是贏家
但是汽車有什麼安全配備
機車有什麼安全配備您大概也心知肚明
又來一個孤輪水上飄嗎?
汽車與機車本來就因為先天結構差異大,
安全配備有些能裝,有些不能,你硬要放在一起比較?
你會不會把金城武與林志玲放在一起比誰胸部大?
祁小雨 wrote:
抱歉,沒印象說過重機=飆車
但你能否告訴我
哪台重機沒騎快過?
然後呢?
你能告訴大家那個人沒放過屁?
哪一台車沒違規停車過?
祁小雨 wrote:
看來重機版不是人人能來
(我承認我沒重機)
沒錢買.....
我沒重機也沒汽車
還真的被我說中了...
祁小雨 wrote:
我只是在想像以後重機上了高速公路
白牌綿羊也要求比照辦理
能力夠的話,我不認為有什麼不妥呀...
祁小雨 wrote:
以上到此為止
不再參予重機討論
好走,不送...
chuangyiwei wrote:
只要去掉交通法規中關於'應注意而未注意'這類條文 由造成事故的人負全責
而且把事故中死者為大的陋習都改掉 我想大家都會開始遵守交通規則了
我覺得,你沒有搞懂"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真意...
勛-XT wrote:
我只覺得重機的死亡率會變成最高這樣而已
那你應該要趕快轉行呀,之前好多人都這麼覺得,不知道他們有沒有轉行?
快速道路上兩年多來只有一件重機A1,不知道有沒有讓這些轉行的人自己先餓死...
eric_chang25 wrote:
難說,過年前看到統聯國道事故的新聞讓我嚇一跳.
前面的汽車翻的翻,倒的倒.
如果再遇到大型車輛煞車失靈,撞倒一堆重機.這很恐怖
(請以國道塞車狀況下想像)
國道上天天都在連環車禍撞死一堆人嗎?
我印象中好像也是久久來一次而已,
就像飛機墜機,一次都死傷破百,
不過也不是天天在掉飛機吧?
擔憂可能有連環車禍撞死騎士,所以要禁行重機?
就像擔憂飛機不知道哪天又掉一架,所以要禁止台灣人民搭飛機一樣。
sam8700 wrote:
要上路可以~但是請跟交通部簽被撞死請自行負責與汽車駕駛無關
為何會無關?
eric_chang25 wrote:
在01板上可看到有許多人在國道上爆胎有很大的機率可以安全的停靠在路肩處理.
重機到底在爆胎情況下能否毫無受傷下停下來我比較納悶?
如果你指的是中釘洩氣,以現在普遍都是使用無內胎式的高速胎來說,
不論是汽車或機車都還是有充分的時間減速靠邊停。
如果你指的是輪胎瞬間"爆炸"的那種爆胎法,
那汽車很可能會這樣...
重機我倒是還沒看過這種爆胎法的...
這個影片告訴了我們兩個重點 :
1. 並不是開著汽車就不必擔心爆胎,也不要以為汽車爆胎不會翻車死人。
2. 保持安全距離的情況,就算前方突然爆胎翻車,你也撞不到他,因為他不會違反物理法則,
突然轉180度往後對你飛過來。
sp001605kimo wrote:
腳踏車就不是人騎的?
我也有繳稅阿!!!
騎腳踏車要繳什麼稅?燃料税?牌照稅?

eric_chang25 wrote:
是沒這麼容易破,我是以刺到異物而言,同理.汽車在國道上輪胎爆掉的情形也是以刺到異物居多.
刺到異物的話,就是慢慢漏氣,慢慢的開始覺得過彎會晃,油門重拖,路感模糊...
基本上還是有很多時間讓你停到路邊去...
ROBERT640713 wrote:
開放使用大型重機是二十幾年前就訂下的政策,而不是因為某些人的爭取。關於這些政策制定的問題得去找到制定政策的部門,如果得到採納也得再過個十幾年才可能實施,因為政府的效率就是如此,尤其是非緊急政策。
開放大型重機是加入WTO時,政府被強迫接受的條件,不是事先規劃或爭取的。
至於政策的制定,找什麼行政部門都一樣,人家只會回你一句"依法行事",
法是誰定的?立法院。所以現在爭取的是建請立法委員修法,而不是交通部長同不同意開放。
立了法,時間定出來,行政部門就是乖乖的執行就對了...
livcopai wrote:
機車上高速公路發擦撞.
我想死亡率應該會破90%吧.
真的那麼想上去的話..
簽下你的死亡同意書,交代完遺囑,請安心上路.
如果你上路都是建立在"要去跟別人發生擦撞"的前提下,
我認為你會比較急迫的需要死亡同意書與遺囑,
好走,不送。
orzmaster wrote:
我打了一堆,沒人看我在一樓打什麼
高速公路的本質
哈哈...很正常呀,鄉民只在乎撞不撞得贏?撞贏了要不要賠錢?沒在跟你講道理的。
sp001605kimo wrote:
汽車是鐵包人
重(機車)是人包鐵
不可改變的事實
事實勝於雄辯
男人胸部沒有女人大,女人比男人少條尾巴,
男人力量大富侵略性,女人力量小但母性強。
So...?兩邊都一樣是人不是嗎?
sp001605kimo wrote:
要上高速公路如不小心(如犁田、摔車)造成他人不便和自己的遺憾
要算誰的?
你若是在平面道路不小心(如犁田、摔車)造成他人不便和自己的遺憾,
要算誰的?算隔壁鄰居的?算老天爺的?還是算你自己的?
sp001605kimo wrote:
意外是不會認人的
更沒長眼睛
對,不管躲在家裡、汽車裡,還是騎車,都難免有意外,
你覺得怎麼辦?
頂住先 wrote:
感覺目前政府沒打算開放,以後也不太可能開放。
政府沒打算開放是真的,就算大家去交通部抗議100次也一樣。
不過立法這關只要通過,交通部就算百般的不願意也只能照作。
阿邦呀,要檢討呀,面子是人給的,臉是自己丟的,要怨就怨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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