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pei 101 wrote:
法定??你不但"自定...(恕刪)
我也是時常開在最高速限+10的速度的人
二高120km/h、一高110km/h、雪山90km/h
看後照鏡如果有"不明物體"快速接近時
通常會判斷一下,如果是"公務車輛"有在閃迴轉燈的,都會讓(不過這種情形還沒遇過)
(平時路上的救護車我倒是常讓)
如果是私家車,我不會去惡意阻擋,也不會刻意讓路
要超我的車就得憑您的本事了
我雖然判斷那是違規車輛,但也不會、更沒有權利去開它罰單
真的有急事的人
能開多快就開多快、能鑽就鑽、走路肩就走路肩
不會在那裡呆等著前面的車讓路
我也不是霸道的用路人
只是看不慣那些"習慣性超速"的人,老以為自已擁有最大的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