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在台灣 要不就是忍 就不就是讓
闖紅燈 紅燈右轉 雙黃線換車道的一堆
要抗議嘛 又怕對方傢伙就拿下車了
總之In Taiwan就乖一點
建議以後方向燈 都設為機車跟汽車的選配配件好了
然後再開一門課 教大家學習 零的領域 閃電霹靂車看過嗎?
我要衝了 我要變換車道 都可以心靈感應

如此一來不怕撞到別人 也不怕被別人撞到
以他那種速度 在台灣是狗吃屎的速度標準之內

ppopp747 wrote:省得您始終看不懂, 就用您文章的邏輯來表達
我倒是不知道你是以何種狀況來回答我的問題
有沒有超速和該不該讓道是兩個層面的問題
而該不該讓道則是建立在有沒有超速來決定
因為照理說行車就是不允許超速
我已經一再強調我都是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
高公局既然決定了速限
你比我快你就是違規超速
當然你超速是你跟警察的事
但在內車道碰到了我就別想我會讓你
因為我不爽被違規的用路人影響我的開車心情
相反的如果你沒超速就絕對不會有我要你讓我或你要我讓你的問題
你或其他人還想視我為路隊長就隨你們高興
就法令來說我沒有做錯任何事(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且不堵塞車流沒破壞整體行車效率)
而要我讓路的就是違規超速(需要我再重申一次我是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嗎?)
也許因為今天我只是一般老百姓
如果是紅斑馬照我的方式行駛在內車道上
不知道你還會不會把你那一套說法搬出來去和警察爭論他該不該讓道的問題?
我想我表達的很清楚了
就醬~
ppopp747 wrote:
「內側車道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
這條法令在高公局網站寫得清清楚楚
再說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相對的我也持續再作超越其他車道之車輛的動作...(恕刪)
ppopp747 wrote:
我只會認為他超速
(時速表有誤差那一套已經聽爛了)
既然超速又要人家讓路
不遵守法規又自私自利
這種人我不喜歡讓他路
雖然很多人都表示只要後方有車就會讓
ppopp747 wrote:不!!!!!!!!!!
超人機メタルダー
不喔~
看不懂的是你
你如果不懂就別回覆我的發言
就算你懂了也別複製我的文章修改幾個詞句就認為有新意
這樣不僅會貶低我的智商也只顯示你的詞窮
超不超速到底是誰說了算根本無關緊要
不是警察抓不抓才表示你有沒有
而是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合理的懷疑你
事實~不是「是」就是「否」
你想反駁我就說明為何不是「是」或為何是「否」
你說的出來我當然能承認自己以最高速限佔用內車道
至於時速表有誤差那一套就省了
連把自己的說法套用在自己身上都不知道結果是啥的時候
用同一套說法來反問我豈不可笑?
難道念小學你沒聽過一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你的行為今天就是惹了爭議才會讓人懷疑你違規超速
不然有需要在這裡反對我的說法?
還是你也像那位閃警車遠燈的仁兄認為高公局的用路規定是多此一舉
所以你不想遵守也覺得大家幹嘛遵守?
別人遵守對你來說就是錯的?
「以你我在爭執的法條+這社會上的道德禮儀共識為唯(同)一標準, 就能創造達成順暢的車流」
這句我同意
你自己也講到法條
開車除了行車禮儀不外乎是遵守法條
難道法條沒有指明不得超速?
在你用法條指責我不讓你道之前
有沒有先用法條來檢視自己是否錯誤?
如果你認為超速只是自己或跟警察有關的事
碰到守法的前車你依然要他讓路
這難道不是你的自私?
我還是要再講一次為什麼我不想讓超速的人超我車
因為我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
高公局定了速限而汽車工廠給了我時速表
我要確認達到最高速限就是透過汽車的時速表
若今天我是最高速限減1行駛而後有車輛靠近的話~我絕對會讓道
因為我自知沒達到最高速限不該行駛內線道
但是我達到最高速限而後有車要我讓路
我只會認為他超速
(時速表有誤差那一套已經聽爛了)
既然超速又要人家讓路
不遵守法規又自私自利
這種人我不喜歡讓他路
雖然很多人都表示只要後方有車就會讓
但不等於後車就可以肆無忌憚的要所有在你前面的車讓開
如果將別人的好意當成理所當然
那很遺憾不是所有人都會吃你這一套
「慢讓快天經地義即便後方超速依然如此」
我今天反對的就是這麼簡單的一句話
想超車就請自己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