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聞就知道啦
......塞車是幸福的

loser1028 wrote:
遵守限速不是為了爽,是為了合法,為了安全,為了所有合法用路人的權益。
loser1028 wrote:
一個東西,為了「自己爽」而存在的,都是玩具。
gmtmkm wrote:
機車確實是交通工具,...(恕刪)
不要說什麼汽車多、容量問題。難道可以為"車輛"多而增建公路,但是不可以為"車輛" 多而增建公路。這是道理嗎?).(恕刪)
ataidx wrote:
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恕刪)
也只有台灣對機車路權不友善吧... 大部分有先進規劃的... 反而認為自小客效率極低... 都會提高使用負擔...
台灣卻.....
orea2007 wrote:
我們的交通管理單位很...(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