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哥. wrote:
騎樓依規定不得停車,警察卻帶頭違法停在騎樓
警方: 來簽巡邏箱
第 113 條
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外交部禮賓車、公用事業機構之
工程車、垃圾車及傳遞郵件電報等車輛,於執行任務時,其臨時停車及停
車地點得不受前二條之限制。
可是, 每天都來簽巡邏箱, 每天都看不見小七的桌椅佔用騎樓...

今價賣喔 wrote:
路上的紅線跟併排都檢舉不完了
根本沒時間管到騎樓那些去
來簽巡邏箱, 不只不抓騎樓
小七門口的紅線、併排, 也不會取締啊...那, 巡邏是在巡三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