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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魔達崩潰中~~政院拍板!違停、臨停等十種交通微罪 不記點不得檢舉

喜歡違規的畜牲
一定是最開心的
sony0217

喜歡檢舉的變態 也一定是非常的傷心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2024-03-07 23:48
不給檢舉,然後警察也不太抓
等同鼓勵民眾投機取巧
看看美國明訂多少價值以下的盜取屬微罪不用關
造成的零元購風潮影響了多少事業

限縮又沒配套,造就了台灣的交通地獄惡名
說實話,我身邊有個警察朋友,每天光處理檢舉什麼事都不用做了。
他主張,檢舉違停並排臨停成功罰3000,看誰還敢違停!
knift

低罰款,就要高受罰率;高罰款,光是聽到就有遏阻效果了。看一下我們的違停罰款,跟市區停車費比起來差不多,只要違停沒被檢舉到就賺了。低罰金加上低受罰率,根本是累死警察。

2024-03-07 23:10
興仔XD

knift 說得好。

2024-03-08 8:50
我今天特別開心,只是過一個法案而已,大家能這麼積極討論政策,真的很棒。
哈哈哈,今天就算只限縮成能檢舉一項,還是會常看到違規垃圾被檢舉上來討拍啦
並排臨停這種害死人的停法

不知害死多少家庭也取消

真是爛到可以
完全本末倒置,你要防止濫用檢舉,你就針對防止濫用去處理
全面開放違停還沒有配套,這我都在想這是不是什麼愚人節笑話。

公車站牌可以停,人行道可以停,路口可以停,消防栓可以停,殘障車位可以停,連馬路中央你高興橫著停都可以。
OK,那好歹開放雙黃線讓人家可以躲吧?

現在的停車規則不是比誰有良知,而是比誰臉皮厚。
knift

我跟你說,那些狗官絕對會這樣說:「我們只開放臨停不接受檢舉,但是超過二分鐘還是可以檢舉。」別人在車道上臨停,你也要停在他後面兩分鐘,不然怎麼檢舉?根本就是技術性的違停合法化。

2024-03-07 23:12
100868

說的很好耶,借我引用 可以嗎? 謝謝

2024-03-08 7:50
連消防栓前、消防隊前方都不開放檢舉!這個關乎人命的違規竟然是微罪!大家自求多福啦!
白牌機車看到紅線黃線全給他停下去,反正不能檢舉
黃紅牌機車直接停機車格,甚至一樣紅黃線停下去,反正不能檢舉
黃紅牌機車如連紅黃線都沒得停或停滿了,直接併排停下去,反正不能檢舉

終於有機會把黃牌機車騎到北市了
反正停紅黃線,停機車位,併排停車...全都不能檢舉
最好開放白牌機車騎快車道禁行機車也不能檢舉,他也在罰1200內
不然機車專用道會越來越多這種亂停的...
stoak wrote:
8、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停車


住家樓下有公車站牌,還有消防栓,實在太棒了!
每天晚上回家直接停,好大一格,好好停呀!
就算一個月被警察來開個幾張,也比租停車位划算!
cryptography

打電話叫警察來拖走就好,在開心什麼 XD

2024-03-08 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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