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破紫吹 wrote:
結論:當一個人要從A點到B點,他有權利可以依他的需要選擇任何一種交通工具,而國家收人民的稅金蓋出來的馬路,就是為了提供國民使用交通公具移動的載體。因此,對於任何在馬路上移動的交通工具而言,你都必須將它視為一個人的移動現象,不管他使用何種交通工具,你都必須尊重他的選擇。那個人可能是騎重機的人,也可能是開汽車的你。
依此論調,高速公路應開放行人、自行車、各型汽、機車通行!
天緃英才!
不破紫吹 wrote:
網:長久以來的問題是在道路上影響了其他用路人,所以才引起了社會上更多反感。
答:我每天開車都要閃汽車違停,重機違規還遇不到一台。(照網友邏輯禁止汽車上路!?不對阿這樣我守法的四輪族就被受影響了)
網:大型重機隨意變換車道亂象。
答:我上班路途上遇到的重機並沒有像網友所說那樣隨意變換。(遇到的還是汽車違停最多)
⋯⋯
我在台灣從沒看過汽機車違停,沒看過汽機車任意變換車道,每次出門不一定會遇見重機,但所遇見的機車都依序的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