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llside wrote:那是在有標示「停止再...(恕刪) 很多沒號誌的小巷口超可怕的,常一堆几乎不減速的機車衝出來,更可怕的是小巷口衝出的右轉車,自認為很安全不會危害主線道!車道那麼小的寬度,不要說同時容納一台汽車一台機車,就算是兩台不減速的機車都很可怕!
WOWO88 wrote:很多沒號誌的小巷口超...(恕刪) 我說的是「停止再開」。我在美國開車,也不是每個路口都是「停止」再開。只是美國的路口很多有標示「停止再開」。我們家人住的社區,從我們房子車庫出來,右轉經過二家就是丁字路口。這個路口就沒「停止再開」的標示。但路口減速是必然的。有人將「路口減速」等同「停止再開」,是文盲的解說。從上述房子出來左轉,第一個十字路口就有「停車再開」的標示。說「所有路口都是停車再開」只是証明自己只是鍵盤開車手無誤。
WOWO88 wrote:老人已經走很多秒了,...(恕刪) 我想你若騎車應沒做到你自己所說的五成。你看到一個人在車道邊邊往同一方向行走,你三十公尺外就會減速到可以在半秒以內可煞車的速度。以防這個人突然向內偏向車道?別騙我了。車道邊有人,所有機車都以可以半秒內煞車的速度前進,那是個奇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