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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簡單的車禍 就知道台灣的法盲有多少

hillside wrote:
那是在有標示「停止再...(恕刪)

很多沒號誌的小巷口超可怕的,常一堆几乎不減速的機車衝出來,更可怕的是小巷口衝出的右轉車,自認為很安全不會危害主線道!
車道那麼小的寬度,不要說同時容納一台汽車一台機車,就算是兩台不減速的機車都很可怕!
這種距離,短短幾公尺突然衝出的行人本來就不易閃躲!

遇過老人騎電動代步車在快車道,臨時想轉就轉,愛轉就轉的,真的是不定時炸彈!

支持騎士!
Hi派

行人已在車道上...就算違規,不代表騎士可以撞人。

2021-11-26 11:30
01978

在兩線道小路,又非長距直線,騎車者還是慢速(3~40),專心騎車,反應應該都來得及,這種小路3,40不算龜了...

2021-11-26 11:40
這種事情就是靠乳酪理論解決 至於那種什麼專心騎應該來得及之類的腦殘話應該留在上個世紀
公路高檔自行車都騎到慶昌橋-敦煌路-台北市.每個人都會讓
WOWO88 wrote:
很多沒號誌的小巷口超...(恕刪)

我說的是「停止再開」。

我在美國開車,也不是每個路口都是「停止」再開。
只是美國的路口很多有標示「停止再開」。

我們家人住的社區,從我們房子車庫出來,右轉經過二家就是丁字路口。
這個路口就沒「停止再開」的標示。
但路口減速是必然的。

有人將「路口減速」等同「停止再開」,是文盲的解說。

從上述房子出來左轉,第一個十字路口就有「停車再開」的標示。

說「所有路口都是停車再開」只是証明自己只是鍵盤開車手無誤。
WOWO88 wrote:
老人已經走很多秒了,...(恕刪)

我想你若騎車應沒做到你自己所說的五成。

你看到一個人在車道邊邊往同一方向行走,
你三十公尺外就會減速到可以在半秒以內可煞車的速度。
以防這個人突然向內偏向車道?

別騙我了。

車道邊有人,所有機車都以可以半秒內煞車的速度前進,
那是個奇觀了。
hillside

凡事都扯過失責任,也是文盲的說法。

2021-11-28 10:37
hillside

你騎車從我身邊經過,車速三十公里/小時。我絕對有辦法偏向你的車讓你反應不及、煞不了車而「撞」上我。

2021-11-28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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