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告過一件傷害案,法官是判決對方40天拘役可易科罰金。我覺得這個法官根本佛心來著,只判了10天拘役,一萬塊解決。說老實話去和解的話,壓到腳調解委員會給的價格絕對不止一萬塊。這個法官還不錯沒當場削警察的臉,給警察一個明贏實輸的判決駕駛壓到人是事實,只賠一萬塊,要我多壓他十次都不為過
車輛行進中肇事壓到路人甲本來就是應該依法行事,叫警察來做筆錄很合理。路人甲也應該去醫院進行驗傷,然後依法提告。至於是哪條罪成立,這是法官決定,也不是警察或路人甲決定。第三方來判定也很合理警察不提告,哪天又被說是吃案,不就倒楣到爆炸今天發生的只是被車壓到的路人甲職業是警察而已。換成是你被壓到,你要當場和解嗎?
BBC.群組.LINE.都已經傳到快爛了.火紅程度不輸鳳梨叔叔如果作的對.不會有壓力再犯錯.截圖全告嗆聲.被長官要求休假避風頭三段影片再清晰不過.警用機車違規逆向.並非執勤鳴笛.被轎車喇叭聲嚇到轉頭回來尋臖.再明顯不過.也難怪一起爆出壓腳哥碰磁黨新聞該屁警.毛小孩.不管是否真真哭訴媽寶.還是被栽贓形象抹黑總是頂著兩條梁朝偉般的電影香腸嘴.在全國警察被台北黑衣人事件的當下加上新仇舊恨民怨.人民保母形象已經崩毀.離開風頭浪尖好好靜思反省調個媒體找不到的單位.或直接真的*頂多不幹了*否則真的吞槍機率很大.屁孩抗壓性很差.十個*關老師*也沒用香腸嘴.營養好.不是原罪........我佛慈悲!!
donhsueh322850 wrote:莊姓員警說不想幹了,(恕刪) 贊成。這位判斷力有問題警察還是不要幹比較好。長官慰留這位態度、觀念與判斷力有問題警察,未來只會出更大的事害到自己。最近不是有很多因為不處理,最後出事燒到一票長官的前車之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