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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悚!桃園19歲騎士變換車道撞上左轉車再彈飛對向砂石車輪下遭輾斃

這狀況 告訴現在的小孩子 不要隨意亂鑽車 前方車況如何 就連自認反應超快的人都會出事了
不要像此狀況 連累到三台車子 一起出事
左轉車打方向燈 他有錯嗎?除非他禁止左轉 不然他錯在哪?
砂石車 在自己的車道前進行駛 有錯嗎? 我認為在厲害的人也無法當下急剎下來 躲過這次的意外
看警察如何判斷還給砂石車司機一個清白(不然又是一個衰小的過失致死案件)
右邊那台 切換車道有沒有按照方向燈規則在切換?這個可能要後車行車紀錄器完整看完才好判斷
因為很明顯是他向右車道切換檔到後面機車駕駛的視線 導致判斷錯誤 切換車道 先去撞擊到 準備左轉的車輛左後方導致彈飛到對向車道 這一環一環 也需要交通警察來做事故的判斷
※在這萬壽路上騎車千萬不要貪快,不然保證你七天才能回家了。
+10000000 他應該沒開過車 台灣超多路口就是這種設計 不等待直行車優先 後面在01上又來靠北 不禮讓直行車!

Chingpo wrote:
有哪台車方向燈不會閃(恕刪)
他這種白目騎法算是害到砂石車司機耶...過失致死
要死自己死就算了~不予同情~
南無水蜜桃 wrote:
可是卻快速駛進能見度低的左線視野不佳車道,這賭注卻因此釀大禍,讓對向砂石車捲入肇事者,連停在路口待轉休旅車也脫離不了關係 ;還有那些路肩亂停車,使寬闊馬路變擁塞,不知他們是否良心發現。

自殺式騎法,要賠償砂石車吧!
砂石車為民除害,可憐了。
百慕里 wrote:
與時俱進,現在有些司法人員的觀念有在進步,
有肩膀點的檢察官,會以過失致死罪偵辦,然後以不起訴結案!!
不過這就要看砂石車司機的運氣了!!


法官檢察官是有一點點小進步(老一派黨國思想的死得差不多了)
但主要是,最近15年,行車記錄器普遍了,街頭監視器也多了。大部份的車禍,除非你是發生在深山,或者當事人肖貪節儉不肯買行車記錄器,大部份都可以有肇事經過的影像可以判讀,那就有直接證據,對錯肇責也很明確,不再是「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那樣下去判大車或未死者有罪要賠。近年來車禍的判決也都相對就直接影像證據去判了,死者肇事責任較大,法官都會做出合理判決了。
goldencross wrote:
些人開車不會幫別人多想一點,在內側車道要左轉就直接原地停車。機車騎士應該沒想到有一輛完全靜止車輛占據內側車道。台灣路寬算是比較寬的,影片一開始兩邊內車道相加的寬度應該有接近容納3輛小車的寬度。個人左轉待轉通常會行駛至路口中間稍微吃近對向車道




你還是別上路比較好
其實只要騎車時速度放慢一點,不要亂鑽,很多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自己也會騎車,
常看到很多人油門猛催,路上東鑽西鑽,真的有那麼趕時間嗎?

今早走在路上,一個寬大的路口,一台機車也是轉彎不減速,油門還猛催,所以車身
壓得很低,要耍帥過彎,結果鏗的一聲,車子磨地了,車身晃了兩下,要是犁田了,
不就完全是自找的?
南無水蜜桃 wrote:
04/25早上桃園萬...(恕刪)

真是可憐 悲哀啊
19歲的生命 剛要開始
阿彌陀佛😪
ace ventura wrote:
雖然"死者為大"但是...(恕刪)

死者為大,算了不要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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