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yopiyo765 wrote:
看看樓主的文章內容:
「台灣交通惡法有夠多…
現在還可以搞出一個【全國濫設區間測速】的交通惡法之王」
「我們真的比不上以前,以前的台灣根本沒有區間測速這樣的【惡法】」
樓主這種發言,完全是在反「區間測速」而不是「區間測速的速限不合理」。
確實
樓主看起來比較像是在「反區間測速」
就算他用了「濫設」區間測速這樣的字樣我也還是覺得他並不是真的反「濫設」....XD
目前的環境確實濫設各種測速
而且關於限速的速度也是亂定
文章內的自由車流85分為這件事其實不只是北宜需要
路上各種濫設測速設備的政策和各種過低的速限也都需要檢討
雖然我並不同意樓主完全反區間這件事
不過還是感謝他蓋出這棟樓
讓大家可以一起關心交通議題
這不是戒嚴那是什麼
更何況區間測速是用推論的方法去判罰
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去判罰民眾
實為惡法
這是政府濫用濫用權力賺取人民血汗錢的違憲手段
例如一個男生跟別人老婆進去賓館, 1hr後出來, 無法證明他們有姦情
我進去麥當勞裡面, 1hr後出來, 也無法證明我有在裡面吃飯
我在區間的路段遇到不可抗拒的力量導致瞬間移動造成超速而被開罰
但實際上我沒有超速
民眾無從申訴
或者今天設備故障 軟體故障 就像之前彰化事件一樣
民眾無從申訴
行車紀錄器早就洗掉畫面了
政府說你有超速 你就是有
我認為超速受罰 是理所當然的 被拍就繳罰單 是理所當然的
但用區間的方式去推判你有罪
我無法接受
萬惡的交通部
永遠只會降低速限, 以不合理的限速使用路人更容易超速
然後開罰民眾超速
永遠只會添購新設備(還一直跟有貪污背景的公司購買)
想盡方法去開罰民眾
對他們來說
超速就是萬惡 只要有跑山事故上新聞
就一定跳出來說 速度太快 需要降低限速
對於肇事比例更高的三寶及酒駕沒有任何改善作為
甚至為了三寶駕駛 想要取消民眾檢舉制度
智障的官員們每年都出國考察
但是交通的設置 年年不見改善
拿稅金養雜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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