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shin wrote:
你的說法是無法認定前車沒違規
也無法認定後車違規
所以是前車違規
只能說你的邏輯有問題!
前車違規阿!
為何前車沒違規?
非超車不能佔用超車道。
在不堵塞行車的情況下才得以最高速行駛,
後車追到前車了!
後車減速了!
超車道被堵塞了!
前車違規了!
所以基本上是前車違規的!
只是警方有說過...
只抓明顯龜速行駛超車道...
才說「請盡量不要佔用超車道」
chiashin wrote:
【實際上】呢?
我前面說過,跟警方取締超速一樣,應該有寬容值
如果開在最高速限附近,誤差5公里內,我認為OK
前車是否沒開在最高速限?後車是否超速?
這些就由警方認定!
chiashin wrote:
前面已經說過很多次:
如果開在最高速限,怎麼會堵塞車流呢?
只有後車違規超速的問題
這是很基本的邏輯思考!
飛行波 wrote:
如果外側車道很空的話我會讓
但如果候車很沒禮貌的話我就不爽讓
一高北部路段,不小心開到110(速限100)
內線行駛,中線有車... 我正緩緩地超過他
看到後面有台趕時間的FIT
於是我打方向燈,打算等離中線的車有段安全距離切到中線
沒想到後面的車整個貼超近還閃我燈
當下整個不開心,把方向燈關了
要不是車上有心愛的,我應該會注意到我的時速,"快速回到最高速限"
不相干... 為什麼會有人覺得GPS速是準的?
它明明就... 很不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