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簡莒 wrote:......台南市的情況跟高雄市一樣,有點失序了。....(恕刪) 亂說,台南是滿滿人情味的古都是比高雄還失序好嗎?我在高雄檢舉紅線臨停,未緊靠道路右側臨停,二話不說直接舉發在台南“市區”,紅線臨停未影響人車不舉,不知停車態樣(就是要前後+駕駛座)
hu4852 wrote:果然打臉自己了,說都...(恕刪) 說憲法有這條(檢舉)權利的人才應該舉證吧?本來就沒有的東西叫人證明什麼?! 你這什麼邏輯,實在讓人看不下去,真的為台灣下一代一些小屁孩的邏輯論述能力擔憂。
宙王 wrote:沒有欸!檢舉年年暴增(恕刪) 有想過如果沒有民眾檢舉...事故會不會暴增。你的把戲很明顯,就是跟警方曾經有過節,甚至是被魔人盯上,因此想要報復,並將警力逼至臨界。很慶幸的是壞心眼總被看穿,失敗了。行政單位給了你軟釘子,你不知道何謂軟釘子?推敲一下他們給你的答覆。往後民眾依然可以檢舉,只是限縮了事證的部分!為求慎重,相片檢舉可能取消,那試問現今多少檢舉案件單純用相片?影片不用記憶卡讀取,直接手機傳雲端,方便又迅速。我親自操作剪輯片段只需不到10秒,用iPad 更快!誰還要用相片?既然你的提案失敗了,依附環繞在你身邊的蒼蠅也無法叫囂,還是乖乖守規則才是王道。我家路邊違規停車口頭勸了不改,常常還併排,是不是欠揍?不!法治國家,我們講法律,只能讓它不知不覺中連續收罰單,民眾檢舉並非即時性告知違規者,所以也讓違規者產生了莫大的驚喜與悔恨。我沒有到極端的檢舉,一天就一次,現在鄰居乖的跟龜孫子一樣。檢舉對於疏忽違規的人而言是警惕,對慣性違規的人而言是教訓,教訓他們不尊重人。
王簡莒 wrote:我沒有到極端的檢舉,一天就一次,現在鄰居乖的跟龜孫子一樣。 支持你的做法但檢舉達人太少了為了讓所有人都奉公守法還是建議政府用機器執法廣設監視器,開發人工智慧抓違規,而且是今日抓到,當天就可以讓當事人就知道有意見,馬上申訴就開發個APP,當電腦檢舉前,讓當事人知道將有罰單,沒異議的話三天後罰單寄出有異議的話,再讓警察人工檢視是否要銷單這樣也可以讓大家及時修正錯誤,不必等連續犯了幾次錯誤後再修正要不然等到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不是又有其他受害者出現
宙王 wrote:沒有欸!檢舉年年暴增事故沒有減少! 因為三寶一直持續上路而且三寶對於有沒有拿到駕照完全沒有差別就拿開車抽菸來說很多衝撞事故幾乎都是低頭要拿掉在腳邊的香菸或是打火機等到抬頭起來已經來不及回正方向盤或是煞車不是嗎?再說很多被吊扣駕照或是吊銷駕照的駕駛照樣開車上路當然事故不會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