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h9112002 wrote:感謝大家回覆,我已得...(恕刪) 都開到這等級的車,應該要更謹慎,路上這情形太常出現,也是我後來不敢再騎熱愛的機車!提告是人民的權力,輸贏其次你告他對他是好事!他再這樣作早晚遇到事!法院輸贏很煩,但至少不會有死殘風險。他比不雅手勢,也讓你找到開車不好的習。
巷口地上好像有讓路線~如果樓主有照規矩來~減速慢行或停等~就沒後續問題了~不過機車騎士也傻~不知道現在隨便車上都有行車紀錄器..還這樣比手勢~自找麻煩而已XD讓路線,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有幹道應減速慢行。或停車讓幹道車先行、視需要設於支道路口,或讓路標誌將近之處,在雙車道路面上,依遵行方向設於右側道之中心部位。
樓主開車的方式和騎士比中指是兩回事文明的社會要用文明的方式解決騎士大可檢舉汽車駕駛違規但對汽車駕駛比中指就理虧了確實已經涉嫌公然侮辱同理今天你開車撞到一個酒駕的騎士你沒辦法說事故的主因全然是因為騎士酒駕騎士酒駕自然有罪可罰但你不能因為騎士酒駕而去撞他所以恕小弟無法支持因為對方嚇到我所以我就可以對他做出不理性的行為至於前面幾頁支持比中指的大大或是表示樓主沒被拖下車毆打算幸運的我只能說相信有去過日本自駕經驗的人都可以體會國內的駕駛人素養真的還有非常大的進步空間
近藤先生 wrote:相信有去過日本自駕經驗的人都可以體會國內的駕駛人素養真的還有非常大的進步空間(恕刪) 是的!在日本開過車的人,都知道看到路口這類的標誌標線,必定要停下車,確認左右無來車再開...這是租車公司提醒最重要的幾件事之一!(估計是很了解台灣人的開車習慣,所以把這列為重點提醒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