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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南科學園區兩輪飛高高事件 同向車記錄器影片

辣比洨腥 wrote:
你已經點出我後續想問(恕刪)


我個人認為,路口的定義,應該是4個行人穿越道(斑馬線)所圍成的口字型空間(或是槽化線區域),
而銜接路段,應該就是汽車完成左轉完成後通過斑馬線變為直行的時候,
也就是他尚未左轉前,原本在他左前的斑馬線,
在他完成左轉後,該斑馬線變成在他車後。
但我並非法官,這只是憑我一點點經驗的主觀推論。

至於您說機車也有可能算未依號誌,我覺得不可能,
因為他當時的速度,絕無可能在變綠燈後才進入銜接路段,
(很遺憾的,他是因為發生悲劇,所以才沒有進入銜接路段,但他企圖已十分明顯....)
網路上有很多地方,已有人計算出他當時的速度應該是12X km/h

至於汽車,他只是碰巧超線在路口時左轉綠燈就亮起,也就是所謂的偷跑
(可能是他天天走那條路上班已計算過時間)
如果他以更快的速度左轉,在他左轉完成後左轉綠燈都未亮起的話,
他也無疑是闖紅燈了。

(剛好今天(應該算昨天6/18)聽到家人跟我講,他們在路邊時碰到一個警察開機車闖紅燈的罰單,
機車騎士就說,他只是一面滑一面等變成綠燈,誰知道綠燈變那麼慢,
結果不小心卻闖了紅燈,他真的不是故意,他闖過去兩秒後就變綠燈了,說警察開他闖紅燈太欺負人......
這正好跟前幾天的悲劇有異曲同工之妙....但我個人認為這名機車騎士就算去行政訴訟也毫無勝算)

另外,在此聲明,我將法條貼出,就是因為有太多大大誤解說 "超越停止線就是闖紅燈",
就是不希望再有無辜民眾受害,讓不肖警察便宜行事亂開單,本人就是受害者,
因為那些不肖警察就是賭你不知道 (明明從82年就定義出來,他鐵定知道,但他覺得你肯定不知道),
你不知道你就只能被他唬,或是你不想被他唬,那你就要像我花自己的時間去申訴,
或是更進一步去行政訴訟,但他們這些不肖警察反正沒差,以逸待勞,實在惡質,在此予以強力譴責。
0303chihweihsu wrote:
有甚麼法規規定"綠燈"(我看成紅燈)時不能超越紅燈停止線嗎




沒有畫設左彎待轉區的多時項路口,當燈號是直行或右轉的箭頭綠燈時,車輛只能直行或右轉,左轉車輛要在路口停止線前暫停,要是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內等左轉就是不依號誌指示,相關法規請參考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規定:


第 206 條
行車管制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左:
一、圓形綠燈
(一) 在無其他標誌、標線禁制或指示下,圓形綠燈表示准許車輛直行或左、右轉。
(二) 在未設行人專用號誌之處,圓形綠燈准許行人直行穿越道路。
二、箭頭綠燈
(一) 箭頭綠燈表示僅准許車輛依箭頭指示之方向行駛。
(二) 在未設行人專用號誌之處,直行箭頭綠燈准許行人直行穿越道路。
三、閃光綠燈
閃光綠燈僅適用於只有紅、綠兩燈色之號誌,表示綠燈時段終了,尚未進入交岔路口之車輛及行人儘可能不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閃光綠燈包括閃光箭頭綠燈。
四、圓形黃燈
圓形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
五、圓形紅燈
(一) 車輛面對圓形紅燈表示禁止通行,不得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
(二) 車輛面對與圓形紅燈同亮之箭頭綠燈時,得依箭頭綠燈之指示行進。
(三) 在未設行人專用號誌之處,行人面對圓形紅燈時,不管有無箭頭綠燈皆禁止通行。
0303chihweihsu wrote:
我個人認為,路口的定...(恕刪)


認真? 你真的不覺得自己說的問題點在那裡?
穿越路口銜接路段
這句己經告訴你路口之後才是銜接路段嘛. 所以路口絕不會就是銜接路段嘛

說真的, 你口中的汽車偷跑還不就是 "未依號誌行駛"
說真的, 你口中的騎士闖紅燈不也是 "未依號誌行駛"

兩個都是一樣的呀? 講白一點你越線後繼續行駛, 當然都是大家口中的闖紅燈(未依號誌行駛).
所以重點應該是越了線繼續行駛, 兩個人都有一樣的企圖.. 不需要為誰特別去開脫.
原來同一個法條,
在不同的車種上能有不同的解釋??

或許本魯才疏學淺,
所以才無法看懂那邏輯謬誤、前後自相矛盾的論點?
c.c.0110 wrote:
沒有畫設左彎待轉區的多時項路口,當燈號是直行或右轉的箭頭綠燈時,車輛只能直行或右轉,左轉車輛要在路口停止線前暫停,要是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內等左轉就是不依號誌指示,相關法規請參考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規定:


第 206 條
行車管制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左:
一、圓形綠燈
(一) 在無其他標誌、標線禁制或指示下,圓形綠燈表示准許車輛直行或左、右轉。
(二) 在未設行人專用號誌之處,圓形綠燈准許行人直行穿越道路。
二、箭頭綠燈
(一) 箭頭綠燈表示僅准許車輛依箭頭指示之方向行駛。
(二) 在未設行人專用號誌之處,直行箭頭綠燈准許行人直行穿越道路。
三、閃光綠燈
閃光綠燈僅適用於只有紅、綠兩燈色之號誌,表示綠燈時段終了,尚未進入交岔路口之車輛及行人儘可能不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閃光綠燈包括閃光箭頭綠燈。
四、圓形黃燈
圓形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
五、圓形紅燈
(一) 車輛面對圓形紅燈表示禁止通行,不得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
(二) 車輛面對與圓形紅燈同亮之箭頭綠燈時,得依箭頭綠燈之指示行進。
(三) 在未設行人專用號誌之處,行人面對圓形紅燈時,不管有無箭頭綠燈皆禁止通行。



以上藍色字的內容是你自行解讀的,跟法規無關,別誤導他人了
左轉燈號指示只是指示左轉時機,並沒有限制需在何處等待左轉
人有種習性,因為不懂,又怕多做多錯

所以許多不懂得的駕駛,綠燈時待在紅燈停止線內等待左轉

等待左轉燈亮時又急急忙忙只注意號誌不注意路況往前衝

只要遇到對向有違規闖紅燈車輛,通常都閃不過
dennischiu1970 wrote:
......所以許多不懂得的駕駛,綠燈時待在紅燈停止線內等待左轉
等待左轉燈亮時又急急忙忙只注意號誌不注意路況往前衝(恕刪)


哈哈!我是不懂得的駕駛.
我的認知是,除非有左彎待轉區線, 否則我會待在紅燈停止線內等待左轉.
因為不這麼做,可能就卡在路中間了,
因為有的路口的直行綠燈,接著就是紅燈,再接著就是另一向的綠燈了,
然後車子就卡在車陣中了.
有人硬是左轉過去,就被警察開單了.
dennischiu1970 wrote:
以上藍色字的內容是你自行解讀的,跟法規無關,別誤導他人了...(恕刪)

這之前討論過,
台灣紅綠燈號誌法規的邏輯是,
我告訴你可以走,你才可以走。
所以,當綠燈是箭頭時,只有箭頭方向是綠燈,
沒有綠箭頭的方向都是紅燈。

你說可以前進道路中間等待左轉,
只有在畫有左轉停等區的路口可以這樣做。

因為多時相路口直行燈號結束後,
不一定就是左轉方向綠燈,
你看到直行綠燈箭頭就跑去路口待轉,
在沒有畫待轉區的路口就是闖紅燈,
因為下一個燈號不一定是左轉綠箭頭。

我就碰過許多先左轉再直行的路口,
也碰過這向方向全部通行,對向仍然紅燈,
要等到這邊的左轉箭頭滅了對向才亮直行綠燈的路口。

fs1013
Ja100cky wrote:
**********(恕刪)
哎開車慢慢開吧不要搶快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RIP
palihon wrote:
哈哈!我是不懂得的駕駛.
我的認知是,除非有左彎待轉區線, 否則我會待在紅燈停止線內等待左轉.
因為不這麼做,可能就卡在路中間了,
因為有的路口的直行綠燈,接著就是紅燈,再接著就是另一向的綠燈了,
然後車子就卡在車陣中了.
有人硬是左轉過去,就被警察開單了.

確實有時是如此

畢竟各地的號誌管理有時有所不同

在不熟悉的地方,通常是跟著別人較不易出錯
fs1013 wrote:
這之前討論過,
台灣紅綠燈號誌法規的邏輯是,
我告訴你可以走,你才可以走。
所以,當綠燈是箭頭時,只有箭頭方向是綠燈,
沒有綠箭頭的方向都是紅燈。

你說可以前進道路中間等待左轉,
只有在畫有左轉停等區的路口可以這樣做。

因為多時向路口直行燈號結束後,
不一定就是左轉方向綠燈,
你看到直行綠燈箭頭就跑去路口待轉,
在沒有畫待轉區的路口就是闖紅燈,
因為下一個燈號不一定是左轉綠箭頭。


我就碰過許多先左轉再直行的路口,
也碰過這向方向全部通行,對向仍然紅燈,
要等到這邊的左轉箭頭滅了對向才亮直行綠燈的路口。

fs1013

確實有些多時向的號誌顯示會因地制宜

不過

綠燈就是綠燈

即使下一個燈號不一定是左轉綠箭頭有違反規定,也不應該是闖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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