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int0722 wrote:
跟著這主題詢問各位大...(恕刪)
再來就是保險的重要性,我當時就是因為有保險,所以後續就沒我的事情了,我只看到對方被上手銬在派出所,後面就是保險公司處理了
最後就是行車記錄器了,這個大多數台灣人都會裝的,不過自從我遇到這個事情,我連車子左右都裝記錄器了,只能說你遵守交通規則,別人不一定遵守,開車本來就有風險,只能未雨綢繆,希望樓主能夠處理順利
至於提告求償, 務必提出價值減損來抵免折舊上的一些損失, 今天假設對方非無賴(例如無工作低收入者), 提告要向法院提出價損(可以向"台灣區汽車修理工業同業公會")申請拿來證明實質上的損失, 如果今天未損傷中古車價尚有40萬元, 因此車禍造成的減損變為25萬元, 這15萬是可以提出求償的, 肇事方當然會再議價, 車主可以依狀況例如賠償一半就好, 最後由法院判決來強制執行, 大約維修費工資+零件折舊, 比例約1:2, 初估13萬工費+27000零件費(以1折折舊率計算), 總額求償最高307000元, 求償目標以至少50%, 一般調解請對方支付15~20萬以上維修費再和解, 如上法庭請以20~25萬來做求償目標, 請肇事及受害雙方衡量
網路上言論對於價值減損, 不知道如何爭取, 並非無效甚至會錯意, 要賣車才有減損的問題(那你當場提出賣給路人甲, 你再買回來, 只是過戶移轉, 監理站200元手續費而已), 關於價損最關鍵在於肇事者與保險公司投保的保障, 保險公司是有義務要履行財損上的賠償, 只要肇事方有誠意處理及同情與爭取保額賠償, 但現實是肇事方往往站在保險公司省錢角度, 不賠也不想賠太多甚至不理會, 隔年保費一樣漲20%, 也不知道肇事錯誤在己, 還自以為省了很多賠償金, 只能看個人造業程度, 總有一天也會遇到鬼的
如今天肇事方沒保險, 只能依能力償還, 法院會適當做合理的審判,如求償的金額如法官都不能接受, 自然會拖延判決, 備妥上法院可以求償的籌碼及衡量合理求償金相當重要, 沒保險請自我判斷
衡量對方賺錢的能力, 開什麼車, 工作, 再來衡量下一步求償的動作
受害車主因為沒有保險, 零件折舊的9成只能自己吞, 所以要自己精算可求償的金額, 有保險保險公司他們就很會算, 樓主沒保險只能自己扮演保險公司提告追債與聯絡的腳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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