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啞巴吃黃蓮的無奈

鐵馬豬 wrote:
這是我本人自己開車行(恕刪)


>>> 你真倒楣,
不像是Livina讓你,看起來像是你硬要過,Livina才停下的
鐵馬豬 wrote:
這是我本人自己開車行(恕刪)


賠錢吧不用爭了

你左轉你責任大

我上次跟你一樣賠了對方65萬+自己修車10萬

好險有保險
轉彎車不讓直行車 硬要左轉 結果出事了

[小惡魔劇場]
直行車看到一台左轉車不知道在開甚麼
打橫在路中間擋路
結果一台三寶機車撞上去
心裡喊了一聲 ... "送啦"
這種車多擁擠的路段,
要左轉彎本來就是要小心再小心,
影片看完發現樓主根本是硬擠轉彎,
明顯沒盡到禮讓直行車的義務,
雖然機車自己也有所疏忽,
但法規已明確告訴大家轉彎車就是要完全禮讓直行車,
所以樓主負主要肇責一點都不冤枉~
對向直行的車 明明前面都塞到路口 還硬要往前擠
不然早就可以轉了,一群人堵著路口,你被這群人害了
還好對向頭兩台車停著,不然你們要轉的就別想過
只能說車主你被擠到容易發生車禍的點上,而你轉的地方是已經接近對向斑馬線上
今天路口淨空,不會有這場車禍

禁止左轉下面有標示時間不能轉,如果是時間內就認了
你轉彎車,沒錯吧?
對方直行車, 沒錯吧?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沒錯吧?
那你是主肇責啊,
要怎麼主張無責?
台灣人很多亂騎車亂開車的
這種路口只能自認倒楣
今天下午又抽空再回去找警員看了路口監視器的影片,確認對方是壓在紅線上從LIVINA右側騎出來,對方全程沒有減速,估算對方車速約略45-50左右。員警說初判表在事發30天後會出來,並表示這種情況以他來看,對方車速再慢也還是有可能會發生碰撞,因為主要是這樣的角度雙方都無法順利看到對方,對方車速慢一些或許可以緊急剎車避掉碰撞,但是機車緊急剎車發生摔倒的機率也非常高,沒有碰撞也還是會算我是肇事一方。如果對於他的初判表有意見,那可以花3000元送專業的事故鑑定處理。晚上也跟相關專業人士討論過,結論推論出來就是送事故鑑定最多我可以爭取到5:5,但是此途容易引起對方針對我提告刑事的告訴。所以目前應該就是按照會請保險直接與對方和解。

另外,我已決定要另途向桃園市政府抱怨此路口號誌設計不良,要求桃園市政府交通局應該改善路口號誌。

以上,謝謝大家的熱情討論
David
鐵馬豬 wrote:
今天下午又抽空再回去(恕刪)


這樣就對了⋯⋯
有保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你肇責比較大,而且的確比較倒霉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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