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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些網友冷血評論蘇花公路6歲童遭重機撞擊死亡看法

真實世界裡那些價值觀嚴重扭曲

甚至唯恐天下不亂的人

到處在網路散播錯誤思想

畢竟網路最終會影響到現實社會

有一天他們也是要付出代價~
sam9213590 wrote:
超速永遠不會是肇事主因..(恕刪)


越是不懂的
通常講話越大聲


sam9213590 wrote:
題外話,無論哪一派鍵盤手都是差不多...一派眼紅仇富、一派無腦護航
單純立場不同而已,其實本質都是一樣爛 ..(恕刪)


你以為自己站得位置很高, 要舒服的打人?
先看看你自己的德性

===

交通警察大隊分析106至107年大重機事故特性發現,大重機騎士死傷年齡層以30-39歲占27.9%最高,性別以男性占97.4%最高,並公布易肇事路段為市民高架道、大度路3段、竹子湖路、基隆路2段、民權東路6段、環東大道等,主要肇事原因則為未注意車前狀況、超速失控、駕駛失控等。

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大重機操控性能及車身結構均較普通機車優良,但死亡率異常飆高,關鍵因素即為行駛「速度」,台北市警將持續加強易肇事路段超速取締,並透過區間測速科技執法,遏止超速危險駕駛,以降低事故傷亡,保障市民安全。
===

據判決書指出,當時自小客車與重機發生碰撞,重機之乘客後因傷重不幸死亡,事故原由乃重機騎士超速(速限50公里,車速90公里)所致
我測算的速度是從新聞影片中,還沒進入村落前所推算的,騎士的行車紀錄器的引擎油門聲音,在進入部落路段有明顯放緩油門。

有網友提到距離僅短短幾公尺,騎士當然來不及反應,這部份我不以為然。

從小孩子衝出馬路時,距離機車應有30公尺左右,到撞上約1秒的時間。時速60公里每秒16.67公尺,時速100公里,每秒行駛27.78公尺,機車進入部落路段的時的速度,推測有100公里左右。如果今天是遵從速限60公里的規定,騎士未必無法閃避,即使發生事故,也未必造成死亡。

如果有留意影片內容,當男童出現在路面時,騎士並沒有做(或是來不及)任何防禦性的動作,是直直撞上去,撞上去後滑行至少有50公尺才停下。

無論今天測算速度如何,只是在說明騎士整個騎行過程速度不慢,在進入村落後,也沒有遵照速限行使;小孩在沒有家中監護下,發生了遺憾。



這篇文所要表達的是:
這件交通事故已經進入司法,男童的家人和肇事騎士當下面臨處理男童的後事和司法調查程序。然而,一些可惡的網(Chu)友(Sheng)未審先判,惡意造謠家屬要索取金錢,甚至幸災樂禍消遺死者和祂的家屬,這些網(Chu)友(Sheng)是什麼心態?


至於說機車超速不是肇事的主因?這種言論就是在放屁!
根據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分析上半年18歲至25歲機車族車禍肇事原因,發現前3名分別是未注意車前狀態、超速失控與未依規定讓車。

大重機死亡率是普通機車8倍 北市警公布驚人數據

維朗暢力 wrote:
紅豆泥?以下是本屆世...(恕刪)


100公尺

10秒 = 36 km/hr
11秒 = 32.7 km/hr
12秒 = 30 km/hr
13秒 = 27.7 km/hr

請問您哪邊無法理解呢?

體能上達不到,還是數學上不會計算?

台灣學生100公尺成績
Zyx-Neil wrote:
我是在笑你不懂但又硬...(恕刪)


你慢慢笑

因為你不懂

所以才笑

不意外
小朋友習慣用跑得方式過馬路這種方式常發生意外,

騎重機的習慣也不好,
看不出有打方向燈就直接變換車道,
就算紅車違規迴轉,
但紅車也是有在注意路況慢慢迴轉,
甚至也還沒有切入對向車道,
這種應該是按喇叭與同時不加油減速,
而不是直接就一撇切換車道.
如果有按喇叭對紅車示警,
後面的小朋友應該可以聽到,
或許就不會衝了.
Irish Coffee wrote:
我測算的速度是從新聞...(恕刪)

以行車紀錄器看來,大老遠就看到孩童要過馬路了,機車還在催油門加速
我想是機車騎士沒看到小孩,只急著加速
機車超速未必是肇事主因,但孩童致死的主因是機車超速
所以超速該不該死?尤其是在這種部落區?
tgdlyg wrote:
小朋友習慣用跑得方式...(恕刪)

有人還幫起違規迴轉的四輪說話
超過限速罪該萬死
慢慢迴轉是超高道德的表現
我懂我懂,二輪你還是自盡吧

小朋友
下輩子別往二輪撞了,往四輪撞完全沒有問題
沒超速就撞不死人,沒超速撞死就沒問題
聽起來都怪怪的
等法官出來開示一下吧
我冷血反對重機!對...我窮...我宅...我嫉妒....你都說對了...我就是看重機不順眼!我不會把票投給支持重機的立委!
如車主真瞬間加速到100KM/hr!那車主真是罪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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