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鍋 wrote:
汽車在事故中靠著車體的剛性抵擋外力衝擊以及乘員固定在車上避免被慣性力丟去撞車子內裝或丟出車外;機車在事故中靠著人車分離脫離車體並使用護具增加生存機會。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保安機制,前者只要車子夠堅固、安全帶也沒故障保命機會就很大;後者則運氣成份較高,這些差異確實存在。
但這棟樓有趣的地方是這樣,這篇文釣出很多人主張應檢討違規不注重安全的大車駕駛,甚至有人主張禁止素行不良的大車上高速公路,認為提高車體安全才能上高速公路是本末倒置。但後被點出文章重點時,一堆人又開始檢討重機的安全性,以此為反對上高速公路的理由,違規駕駛造成事故主因反而不去談了。這不是雙重標準是什麼? .(恕刪)
你寫文算理性
但你以一個不完全正確的前提做論述
這個文章也就不完全正確
既然你也知道 重機 與 汽車的差異
怎麼還會套用同樣標準?
此外就算不論此二交通工具本身之重大差異
就光論安全性
重機與小汽車的數量比
及小汽車與重汽車的數量比
也差異甚大
又怎麼可以相提並論?
不是當要談重機上國道的時候
就把這些重大差異全部當作沒看到, 閉著眼睛就"相提並論"
這些都是簡單道理
相信你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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