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iophlist_32 wrote:
由影片看不出樓主機車速度。
也不知道第一時間,樓主機車是否真的煞不住,是否一定要在計程車旁邊「刷卡」超車。
騎機車與汽車同車道是很冒險的行為。..(恕刪)
所以你認為只要能夠煞得住車
看到計程車從路旁打了方向燈
要切入自己車道
就是應該緊急煞車停下來
禮讓計程車變換車道才對?
如果汽車直行
機車從一旁或後方鑽進同車道
當然是機車的錯
機車直行,該車道並沒有禁行機車
計程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就變換車道進來
兩車變成同車道並行
這絕對是計程車駕駛問題
怎麼會是檢討機車沒有煞車或閃開?
再說一次
不是要機車騎士用生命捍衛路權
(樓主已經減速略偏一旁避免碰撞,只是沒有煞住或閃到內車道讓路給計程車司機大爺)
而是請汽車駕駛們,變換車道時,懂得尊重直行車輛(不管汽機車)的路權,不要當了三寶而不自知,還拼命檢討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