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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色對了 真的很會逼車

bibliophlist_32 wrote:
由影片看不出樓主機車速度。
也不知道第一時間,樓主機車是否真的煞不住,是否一定要在計程車旁邊「刷卡」超車。

騎機車與汽車同車道是很冒險的行為。..(恕刪)


所以你認為只要能夠煞得住車
看到計程車從路旁打了方向燈
要切入自己車道
就是應該緊急煞車停下來
禮讓計程車變換車道才對?

如果汽車直行
機車從一旁或後方鑽進同車道
當然是機車的錯

機車直行,該車道並沒有禁行機車
計程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就變換車道進來
兩車變成同車道並行
這絕對是計程車駕駛問題
怎麼會是檢討機車沒有煞車或閃開?

再說一次
不是要機車騎士用生命捍衛路權
(樓主已經減速略偏一旁避免碰撞,只是沒有煞住或閃到內車道讓路給計程車司機大爺)
而是請汽車駕駛們,變換車道時,懂得尊重直行車輛(不管汽機車)的路權,不要當了三寶而不自知,還拼命檢討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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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破狼~丹 wrote:


所以你認為只要能...(恕刪)


在講什麼鬼?
不要隨便解讀我的說法。

我有評論計程車的行為對或是不對嗎?
直接切到樓主的車道,當然是不對。
拿著影片可以檢舉啊。
如果煞得住,一定要用肉包鐵的肉身去捍衛路權?
撞到了,滿身傷的是誰?
騎車的?還是開車的?

你講了一長串,我就不一一回應了。
bibliophlist_32 wrote:
拿著影片可以檢舉啊。
如果煞得住,一定要用肉包鐵的肉身去捍衛路權?
撞到了,滿身傷的是誰?

+1,我們過斑馬線,遠遠看到一部砂石車,疾駛而來,

要用肉身去捍衛路權嗎?.......靜靜想一想
卍 遇到爛人,及時抽身,遇到爛事,及時止損! 羅斯柴爾德-洛克菲勒 卍
這篇洋洋灑灑吊出一大堆嘴臉我就不一一回覆了

那些說機車不應該用生命捍衛路權的
我不過是合法、合理的騎乘在該有的車道上,何來捍衛

那些說機車騎太快的
影片都PO出來了算算數學應該可以得到時速多少

那些說機車應該煞得住的
確實要煞車可以煞得住,但想想我後面還有車啊~
難道要我停在車道上跟計程車司機說 請 謝謝 對不起?

那些說互相讓一下就沒事的
好好用你的腦想想,誰該讓誰,"讓"這個字是互相的
誰該主動讓交通法規寫得很清楚,對方都不尊重我了我還要替他著想?

那些說計程車攔車我就停下來阻礙交通的
車子有擦碰難道不用停下來?我前輪都頂到對方後保桿了

virtualbay wrote:
這篇洋洋灑灑吊出一...(恕刪)


要來這個論壇PO摩托車的糾紛,就要有被炮的準備 習慣就好

畢竟這裡是四輪嘴臉+違規達人聚集之地

不過我貼我的,我也懶得鳥他們

virtualbay wrote:
這篇洋洋灑灑吊出一...(恕刪)


ok!!!

小弟再試圖解釋一下

~~~~~~~~~~~~~~

1.騎機車是經不起任何碰撞的!!!
2.計程車司機大都是什麼樣的?我想大家都很清楚!!!值得你賭?

趨吉避凶~~忍一下風平浪靜!!!

很多人都是設身處地的為你著想!!!
我來幫忙判定個肇事責任(假如撞到的話)
計程車變換車道未禮讓機車 7成
機車未注意車前狀況(可注意的情況下) 3成

在馬路上不是直行車就可以一路衝衝衝,平面道路並沒有絕對路權(只有高鐵有絕對路權),故有注意車前狀況之責
計程車變換車道未依規定禮讓為主因

結論 計程車錯7成,機車錯3成

以上為個人想法,提供參考

不知樓主是否覺得公平

曉杯子 wrote:
ok!!!小弟再試...(恕刪)



隱忍這件事就是亞洲文化的通病

才會造就那些錯誤的人,一再犯錯!


從這篇的例子,台灣職業司機就是一群常常在犯錯的群體
因為一般用路人都選擇算了,選擇忍一時
造成它們習慣在路權上面 橫行霸道

亞洲文化的錯誤,沒有人是局外人
該矯正該檢舉,麻煩請實行

wagamama9373 wrote:
隱忍這件事就是亞洲...(恕刪)


我不反對你們檢舉!!

但我絕對不希望大家在路上發生行車糾紛,甚至大打一架,搞到上醫院的上醫院,上法院的上法院!!!

virtualbay wrote:
那些說機車不應該用生命捍衛路權的
我不過是合法、合理的騎乘在該有的車道上,何來捍衛

文化大學這位女同學,也是合法、合理的走在該有的斑馬線上!!!.....

2019年02月19日 17:28 中時電子報 湯萱樂、吳家詮、影音/楊馨、中國時報/李文正

18:43更新)陽明山中國文化大學前的格致路交愛富二街,下午約16:52分,發生嚴重車禍。一輛紅5公車發生車禍,1名約20歲的張姓女大生正要過馬路,被撞倒後捲入車下,當場無呼吸心跳,傷者為文大學生,送往新光醫院急救,不幸在下午六點多宣告不治。

20歲張姓學生是文化大學運動與健康促進系學生,62歲呂姓駕駛從愛富二街右轉格致路準備要下山途中,因駕駛沒有注意斑馬線上的行人,右前車頭直接撞擊行人,導致張姓女大生遭公車右前輪撞擊,司機立刻停車查看並通知警消到場救護,發生車禍後,張一度沒有呼吸心跳,送往新光醫院急救,不幸在下午六點多宣告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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