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樓主主要是要酸超跑條款而已, 大家不用針對他內容互相槓上吧?應該是討論什麼樣的法令才是比較符合台灣人民的需求, 要先撇除駕駛人或是被撞的人開什麼車, 什麼學歷, 孝不孝順, 慈不慈祥這些主觀判斷.不是說不講就情理, 但要講法律就是全民適用, 別太濫情會比較好.我來建議就是強迫第三人責任險保險, 根據對錯在法律上加碼 .例如酒駕就直接吊銷執照, 有酒駕出車禍就終身不准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