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ana057 wrote:
司法院提過機車不適...(恕刪)
我知道我一定會輸的呀
我知道我未保持安全距離+右側超車不當
我沒有要再辯駁什麼了
我再次說明 我對我未保持安全距離不當超車造成對方摔車受傷感到萬分抱歉
非常對不起對方
我會負我應該負起的責任
我也在幾個月前想盡辦法連絡對方
催促保險盡快跟對方取得聯繫
大家面對面談賠償問題
我當面要跟對方道歉
不管對方接不接受
我還是會坦然面對司法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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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樓蓋會這麼大
是有網友提出我有碰撞到對方
所以我才提出我的見解及當時真正事發經過
當然我也尊重各方的意見
希望可以心平氣和的用合理科學的方式分析這件事
我不再佔用版面資源了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