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騎車還是開車時我都很討厭在慢車道直行的汽車因為...1.插隊2.爭道,跟機車爭,擠壓機車的行駛空間,且慢車道常常不夠寬或是被各種因素佔據,在慢車道直行的車又會往左卡到主線道,跟汽車爭所以這行為滿討人厭的嗯..不過在台灣其實滿常見的
雅史 wrote:講句很難聽的話這機...(恕刪) 那邊是沒有劃機車的停等區。若有 我一定會停在那之前,有時還會留更大空間(多一台車長度)給機車停(機車車流多時),儘量讓機車往前停,一方面安全,一方面綠燈時機車起步也快。
街口 wrote:我看應該是你別騎車的好右轉不會去走右邊嗎大家都知道買電影票要排隊 等公車要排隊 7-11結帳要排隊怎麼騎車就不會排隊了交岔路口禁止超車+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 我看應該是你別秀下限的好直走不會去走中間嗎停路肩要右轉,又突然駛入主線道?速度不快還停不住從頭到尾沒有超車,只有騎車騎在正確車道要右轉,被路肩起步的車擊落。
再怎麼看 還是覺得機車為何要在汽車左邊來右轉?汽車也不是在右轉專用道上直行就算內車道是左右轉直行皆可這種高雄式右轉 被擊落的機率不高才怪發生地在哪個縣市鄉鎮?看機車右轉的很自然直覺 一副我又沒錯為何撞我的樣子內車道設計可以右轉?看來台灣之大 我眼界太小
pcian wrote:汽車也不是在右轉專用道上直行 交通規則來說道安第 95 條汽車除行駛於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但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行駛左側道路時,除應減速慢行外,並注意前方來車及行人。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也就是說汽車只要從快車道切進慢車道就表示汽車是要轉彎或靠邊不是右轉專用道但是依規定汽車只能右轉,否則就是未依規定行駛樓主也說了本來打算右轉,也就是說很可能樓主打右轉方向燈好一陣子了才又突然切掉直走pcian wrote:就算內車道是左右轉直行皆可 那邊不是內外車道,而是快車道+慢車道汽車可以在快車道右轉的話那機車當然也可以2個車道同時右轉的話,先後順序可能有得吵但是樓主是在不該直行的地方直行妨礙到另一車道依規定可以右轉的右轉車如果直行的是機車那就是女騎士全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這個案件不管怎麼算樓主都會有責任(因為已經違規了)想知道是多是少可能得上法院才能知道就是了
其實, 很明顯的.....機車也發現自己 .... "已錯過" 右轉路口....所以, 機車騎士是" 知道" 右邊有車... 但要硬轉.因為再不轉就要直行了.說穿了, 不就是在後面想... 搶快超前車右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