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desczw wrote:如果出去玩、買菜、找人...都可以合法停路邊,那當然可以嚕
我高雄家裡有車庫請...(恕刪)

hadesczw wrote:
我高雄家裡有車庫請...(恕刪)
阿雷固 wrote:
台灣的違停問題相當...(恕刪)
l6632154j wrote:
(以下是以如果真的按照日本的那種車庫法來施行的話)
到台北出差的話.....請去停收費的格子或停車場(不然拖吊+罰款....駕照可能也要扣分)
北高通勤的話....請去租月租的停車格
老家在高雄(車子是高雄車牌),但住在台北工作.....請去租個月租得位子,然後去辦張台北的車牌)
(曾經有住在日本的台灣人問過日本人,為何不把車籍掛在鄉下老家,然後車子是在工作得城市裡開....而日本人的回答很妙:我又不是住在老家,而且不管如何我在(當下住的地區)都還是要有車位可以停啊)
(日本的車牌是有分地區的....就像我們的舊式車牌以前也是有分台北市、高雄市、台灣省那樣....只是他們那裡,地區分類是真的有算在車牌號碼的一部分的。然後鼓勵民營的停車場,也很嚴格的取締違停.....事實上在部分城市地區,黃牌的輕型車也是要取得車庫證明才能買(註冊車籍領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