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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車對戰瑪莎拉蒂.....解果出爐!!警方:瑪莎拉蒂是肇事主因!!


gi55123 wrote:
簡單說台灣的道路規...(恕刪)

按照樓上一堆說瑪莎錯的
瑪莎路權小
那右側機慢車的,根本就被無視了
就算在十字路口過後車道有偏移時,
兩車並行時,
都要注意行進方向,
警方的意思應該是說並行時如果要偏移或轉彎,
都要注意身旁並行的車輛,
像軍車起步還沒過十字路口中線時仍保持直行,
瑪車就不可以自己任意轉彎偏移,
應該要減速禮讓軍車的,
如果是用這一條,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一百零二條
三、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
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
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
間隔。

那就是軍車如果過十字路口要直線走外車道,
不切內車道也是可以的,
只要是外車道非直行車要轉彎偏移都要禮讓內車道的直行車,


或許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是將過十字路口偏移的車道視為不同車道,
只要沒劃輔助線的,
非直線位置的車道,
要切入時都要打方向燈才行.

Sadonafin wrote:
真的覺得肇責比例很...(恕刪)


你知道現場路況長什麼樣子嗎?
你真以為現場長這樣?
媒體塞什麼給你你就全部照單全收嗎?





現場路況跟下面這張才是一樣的
左轉道-中線-外線

道路考驗圖文說明 - 臺北市區監理所 - 公路總局
認同 +1


tinway wrote:
整個看起來就是海神起步不喜歡輸的感覺,無奈前頭有位機車騎士擋住,讓海神直行胚不起來,於是就橫著切。這對同樣小客車百分百可以得逞,但對軍卡就踢到鐵板了如此而已




(恕刪)

劉奕兒612 wrote:
看來你把交通大隊的...(恕刪)


一開始的肇責是警察單位的初判來判斷..(通常保險是直接初判做理賠依據,除非和解喬不籠)
鑑定報告是由交通警察依據現場證據,送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所(直轄市無車鑑會)做鑑定報告..
不過您說的沒錯,雖說裁決所當初也是從交通警察隊分出去的,但現在的確已是是獨立單位..

小叮噹的竹蜻蜓 wrote:
就在左邊也能撞到..傻眼


哈哈,君不見版上一堆護航瑪車的車主,身上可能都安了無敵星星!
軍卡就在你駕駛座的那一側,還貼上去?
台灣就是有這一群用生命護衛不知名的"虛擬車道"的勇士! 棒!




ben074 wrote:
高速公路上一堆飆車...(恕刪)

交通規則,再補訂一條,財損上限 200 萬,有錢買高級車,就應該有心理準備,在路上被人撞,多的部份自己要負責。



沒有錯, 道路已成為有錢人的遊戲場所了, 大家都不敢靠近他們, 他們真的是肆無忌憚, 要導正這個風氣, 一定要訂財損上限!!

所以, 我才說保險公司要拉業績, 去引進很多超跑就好了, 大家都嘛嚇到去保高額保險, 保險公司賺飽飽!!

chuenjia wrote:
我比較好奇,如果軍...(恕刪)


角色對換當然是軍卡的錯阿。
等一下很難嗎?
就一定要直直衝去撞?
起步之後都不能踩煞車是不是
你觀點真的好奇怪
http://d-s.tw
Balason2001 wrote:
君不見版上一堆護航瑪車的車主,身上可能都安了無敵星星!...(恕刪)

這讓我想到那天看醫生時跟旁邊計程車聊天
他的感想是 有錢人出車禍強調路權,路權要是他的,死都是對方100% 責任
沒錢人出車禍強調安全,稍微讓一下也沒關係,最後都被後面強調路權的給撞上來....

有錢人要的是面子,總不能我開車還得等你卡車 公車 機車 行人過去
沒錢人要的是命,等卡車 公車 汽車 機車 行人....

這次如果不去看內外兩線的對應位置的話,不就是這樣...
瑪車說不讓就不讓...然後就一堆路權達人出來捍衛他衝過去的權益
也順便捍衛自己車子不等任何人的權益.....呵呵

gi55123 wrote:
你知道現場路況長什...(恕刪)

台灣的媒體給他看行車紀錄器還會畫錯~
真覺得警察講的跟這張監理站給的圖示相差十萬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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