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辣愛怕跑 wrote:我前一陣子在01上...(恕刪) 我記得可以請求 所有相關官司費用,包含律師費!如果對方聽不出證明的話!就會形成誣告!這沒錯啊,怎麼會有人說不能告誣告?有高手解答嗎?http://dailynews.sina.com/bg/tw/twlocal/bcc/20090701/1809422635.html
肇事逃逸是公訴罪,所以對方提出了,對方是無法撤銷的。建議你的罰單先去繳一繳,不然會有逾期罰則。等到判決無罪再拿公文去退錢。雖然也可以賭一定判決無罪,不過調查階段會拖很久,3個月甚至超過半年都有可能,那時罰單都逾期了逾期罰單還要吊扣牌照。看你的狀況,理論上肇事逃逸不會成立,把你的資料也給警察局承辦人員(自己要備份)佐證,應該不用上法院。只是等待的過程會有點煎熬。祝大大肇事逃逸不成立!!!